关于咨询燃放烟花事项的回复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日期:2023-01-03 字号: 分享到:

【2022年12月28日 网民反馈】请问,今年春节可以放烟花吗?

【2022年12月29日 咸宁市公安局回复】12月29日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已告知根据《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咸安区泉都大道、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巨宁大道、107国道和常横线围合的区域,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其他区域; (二)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设置警示标识。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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