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二孩相关政策事项的回复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日期:2023-06-30 字号: 分享到:

【2023年6月29日 网民反馈】1,根据咸政办发〔2022〕17号文件,生育二孩可享受300元孕检补贴和500元分娩补贴,这两项补贴是在哪里领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依据咸宁市现有政策,生育二孩产假延长至6个月,如果生育二孩过程发生难产,进行了剖宫产,是否在6个月产假基础上再享受15天难产假? 3.依据咸宁市现有政策,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育儿假延长至15天,这15天是15个工作日吗?

【2023年6月30日 咸安区卫健局回复】现收到关于“咨询二孩相关政策事项服务”问题的咨询,区卫健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于6月30日9:3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1、服务对象在助产机构分娩出院时凭户口本、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孕期健康检查证明、出院小结等在该助产机构结算窗口执行一站式结报孕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补助。2、《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3岁以内幼儿父母双方享受育儿假10天。妇女产假的期限应当自批准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自《条例》公布之日(含当日)起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生育条件的产妇。《条例》公布之日前生育子女的产妇,相关假期已经结束的不予补休。根据咸政办发〔2022〕17号文件中的第九条适当延长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产假、护理假和及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由用人单位照常发放。生育(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支付。市民表示已知晓满意。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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