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物价局:价格机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我是主持人夏梦琪。本期访谈,我们为大家邀请到的嘉宾是咸宁市物价局局长吴炳贵同志,和大家聊一聊价格机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解读近期咸宁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吴局长,欢迎您!

  吴炳贵: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谨代表咸宁市物价局,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咸宁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咸宁价格工作。

  主持人:价格关系民生,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吴局长,您好,能不能先请您介绍一下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能?

  吴炳贵: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文件(咸发[2015]12号)咸宁市物价局主要承担4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价费管理。对列入湖北省定价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监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按权限进行审核和监管。二是市场监管。对实行市场调节商品价格依法监管价格行为;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歧视和违反公平交易、明码标价、价格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价格服务。通过价格监测、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宣传为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提供价格咨询服务;通过12358举报平台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处理价格矛盾纠纷;通过价格认定为行政、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提供价格鉴定服务。四是价格调控。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在市场突发事件期间,综合调控市场,平抑物价。

  主持人:近日,我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针对价格机制改革的文件。请您介绍一下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吴炳贵:是的,2017822日,我市《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是我市价格工作历史上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价格工作的文件,影响重大,意义深远。我市《实施意见》是全面贯彻中央《若干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2015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明确提出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对价格机制改革出了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20161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5号),明确提出了我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我市《实施意见》是对接、落实顶层设计,完全体现了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又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就站在新起点上推进咸宁市价格机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就履行价格职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抓一优”、国家旅游先行区建设,助力“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市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主持人:那么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请您介绍一下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吴炳贵: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为我市创新驱动、绿色崛起营造良好价格环境。主要目标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机制基本完善。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使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更加明晰具体,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提出要构建和完善价格工作的“四个机制”,一是完善市场主导、定价科学、放管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完善反应灵敏、手段齐全、调控有力的价格调控机制。三是完善覆盖全面、制度完备、执行有力的价格监管机制。四是完善政策指导、信息引导、矛盾疏导的价格服务机制。这既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价格工作的重点,也是价格机制改革需要实现的目标。

  主持人:与我省《实施意见》相比,我市的《实施意见》在条目、内容上也有所变化,我们想知道,《实施意见》有哪些工作创新和咸宁特色

  吴炳贵:我市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中央《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统领,强化攻坚意识、问题导向,把握工作的关键点、突破点,突出改革创新。一方面对国家、省提出的改革思路大胆先行先试,争取早日形成咸宁成果,另一方面结合咸宁实际,突出地域特色,打造咸宁品牌。主要体现在:一是全面建立收费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设统一的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三是建立价格政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价格政策立改废释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价格政策;五是推行付费总额和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多元化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控费机制;六是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七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八是加强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九是优化价格公共服务,探索建立“一室三平台”即价格服务工作室、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价格举报平台、典型案例曝光平台;十是编制咸宁桂花、青砖茶、油茶等重要大宗商品和农产品价格指数,提升本地产品的市场影响力、竞争力。

  主持人: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 “天价虾”“天价鱼”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在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吴炳贵:坚持“放”“管”结合,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原则之一。通过价格机制改革,不仅要管住管好极少数的政府定价项目,更要实现对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的全覆盖。《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措施全面务实,可以概括为“定好规则”“健全机制”“完善体系”。

  一是“定好规则”,主要是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领域研究制定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是“健全机制”,主要是健全价格监管执法机制。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强化行政事业性、中介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加强“互联网+”等新领域和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建立常态化、网格化价格监管体系,下移价格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三是“完善体系”,主要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为主,以社区为依托,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价格监督体系,实现市场价格监管全覆盖。强化价格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实行价格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价格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价格与民生休戚相关。在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在保障民生改善、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方面的具体措施。

  吴炳贵: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意见》坚持民生导向和底线思维,合理区分基本与非基本需求,在保基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费问题。

  一是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总的原则是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取消药品加成,着力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是创新民生服务价格管理。落实国家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杂费;对养老、殡葬服务实行分类管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规范殡葬价费管理,对公益性公墓、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清理规范水、电、气安装和运行维护收费

  三是落实价格托底保障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在推进居民阶梯价格改革中,实行差别化价费制度,对困难群众实行价费优惠或减免;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价格信息发布,促进产销对接、供需平衡,保持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平稳。

  主持人:现在国家对价格机制改革的力度较大,很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都已经放开了,对这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是不是就不管了

  吴炳贵:这是一个误区,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虽然定价权在经营者,但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其价格行为进行监管。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经营者要合理定价。经营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质量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价格。二是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真实明确表示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三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价格行为规范。不得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一旦发现这些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主持人:刚才,吴局长也说了,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那么,问一下,可通过什么途径向你们投诉举报?

  吴炳贵: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努力,现在我们有多途径可以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包括: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其中最主要的是12358价格举报平台。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大力推进全国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并已实现从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都设置有接听坐席,电话24小时畅通,投诉举报有专门人员受理和处理,并实施系统网络全过程跟踪和查询,遇有需要紧急处置的事项,会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每件投诉举报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持人:从吴局长刚才的详细讲解中,我们对我市价格机制改革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价格法律法规方面有了更多的认识。也希望,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法规政策方面给社会群众作更多的宣传,相信,随着价格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的价格工作也会越来越出色,越来越好!感谢吴局长做客视频访谈,谢谢您!

  吴炳贵:借此机会,衷心祝愿广大网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祝愿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越办越好!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支持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