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11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会,会后下发了《湖北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21〕30号)和《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1]49号)文件,启动了全省“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最大程度满足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证照分离改革涉及行政许可单位16家,一业一证改革涉及许可单位17家。监管、许可部门多,统筹协同任务重,急需政府层面推动。
二、主要内容
我局会同大数据政务服务局共同起草了《咸宁市推行“证照分离” “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代拟稿)》。报请市政府审议
(一)“证照分离”改革方面。 2021年度证照分离改革清单中市级及市级以下事项有直接取消审批1项,涉及1个单位,审批改备案3项,涉及3个单位,实行告知承诺6项,涉及5个单位,优化审批服务42项,涉及16个单位
(二)“一业一证”改革方面。从许可内容看: 5类行业是二证合一, 8类行业是三证合一,5类行业是四证合一,2类行业是五证合一,1类行业是九证合一。
(三)工作开展方面。在市民之家设置“一业一证”专用审批窗口,由大数据局和市场监管局共同派人受理、审批《行业综合许可证》工作。各县(市、区)按市直的模式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市级各牵头部门、协同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从牵头单位看:市场监管局和大数据局牵头9类行业,文旅局牵头5类行业,农业农村局牵头2类行业,宣传部牵头2类行业,公安局牵头1类行业,卫健委牵头1类行业,教育局牵头1类行业。
三、我市亮点
(一)进一步放宽一业一证的行业类别。在全省19类“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两类行业。即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把“经营性游泳池(馆)、开办幼儿园”等两个行业加入到 “一业一证”改革目录中,形成21个行业。
(二)把“一业一证”和“证照分离”两项改革一个文件统筹安排。主要是考虑两件事的关联性和提高行政效率因素。
(三)继续坚持证照分离改革被省政府肯定的三个联动的做法。一是坚持谋定联动,实现齐抓共管;二是坚持智慧联动,推进流程再造;三是坚持标准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四、全省其他市州的情况
目前,我省“一主两副”城市“一业一证”改革由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其他市州由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牵头负责实施,我市在市民之家设置“一业一证”专用审批窗口,由大数据局和市场监管局共同派人受理、审批《行业综合许可证》工作,各牵头部门、协同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五、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12月15日,我市向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征求《咸宁市推行“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截止日期前,我局收到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市体育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回函,其他单位均未回函,我局视为同意。
市应急局回函中,建议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线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这4个事项不纳入明年证照分离改革内容。根据全省“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安排,建议维持原方案。
市消防救援支队回函中提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由所在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承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监督指导。我局认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虽然由所在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承办,但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全市消防安全检查的指导协调,担负市级协同监管任务,建议维持原方案。
市消防救援支队回函中还提出,《咸宁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中,“5.烘焙房/面包店/蛋糕店,8.母婴用品店,10.美容美发店,11.药店,12.书店,18.农资经营场所,19.宠物店/宠物医院”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无需消防安全许可。根据《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5.烘焙房/面包店/蛋糕店,8.母婴用品店,10.美容美发店,11.药店,12.书店,18.农资经营场所,19.宠物店/宠物医院”中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消防安全许可,建议维持原方案。
市文旅局、市体育中心的回函,是关于两个单位的职能的问题,我局已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