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繁体版
|
English
|
无障碍阅读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个人中心
|
登录
|
注册
首页
要闻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
服务
互动
数据
咸宁
站群
首页
>
主题服务
>
婚姻生育
>
婚姻登记
>
常见问题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能否要求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改?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日期:2022-02-08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答:不能。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民政局
附件: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