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对咸宁市风尚形象设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申请“新增专业、变更名称、地址”行政许可进行了审核,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同意新增:茶艺师、西式面点师、插花员、摄影师、礼仪主持人、针织纺织员等培训专业(初、中级)。同意你学校名称:“咸宁市风尚形象设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变更为“咸宁市风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同意你学校地址:“咸宁市温泉潜山商业街15栋110号”变更为“咸宁市温泉购物公园一栋三层”。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6日共7天。如对许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进行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715-8235622
邮箱8938889519@qq.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