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市直第一批定点培训机构申报专业培训补贴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03-20 字号: 分享到: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7]102号)、《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的规定,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第二期1班至4班及第三期1班至4班服装缝纫工培训班、咸宁飞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至第八期驾驶员培训班、咸宁市创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2022年第十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咸宁市风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十一期美容师培训班等13个培训班的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上述4家培训机构13期培训班培训人数627人,其中有593人符合培训补贴条件,61人符合培训生活费补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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