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7〕102号)《关于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193号)《湖北省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5〕30号)文件规定,现将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享受2023年第1期鉴定补贴的52名人员信息及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11月27日—12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1103475049@qq.com
附件:2023年市直第1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