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办理(个人失业登记及发证)服务指南

来源:咸宁市人社局 日期:2018-08-31 字号: 分享到: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就业创业证》办理(个人失业登记及发证)业务。

(一)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2.《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527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7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3.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第六条、第七条。

(二)受理要求

1.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招录人员之日起30日内。

2.受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三)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目录

《就业创业证》办理(个人失业登记及发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纸质版/电子版)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劳动者失业登记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模板

2寸近期照片1

纸质版

原件1

2

毕业证(肄业证明)或复员转业军人证书或失地证明

个人提供


纸质版

原件1

3

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个人提供


纸质版

复印件1

4

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或停业证明(非个体工商户主和私营企业业主不需要提供)

个人提供


纸质版

复印件1

5

户口簿或居住证

个人提供


纸质版

复印件1

6

身份证

个人提供


纸质版

复印件1

其它要求:㈠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㈡《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社区公章。

㈢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张。


(五)结果名称

就业创业证。

(六)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服务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接收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

(二)受理

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立即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可通过电话预约服务。

电话号码:0715-8235903

(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服务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5-8235903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可通过电话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

1.窗口咨询。地址: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服务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5-8235903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性。

附件:1.湖北省劳动者失业登记表(空表)

2.毕业证(肄业证明)或复员转业军人证书或失地证明(样本)

3.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样本)

4.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或停业证明(非个体工商户主和私营企业业主不需要提供)(样本)


附件1

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

登记时间: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照 片


2寸)

文化程度


民族


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业

居民户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失业时间

失业前就业单位


失业前就业单位性质


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核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失业人员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情况


失业人员类别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 ,未能继续升学; □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解聘; □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失去承包土地的;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止经营; □其他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服务机构初审签章




年  月   日




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复核签章




年  月   日




县区以上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附件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第 项原因,   年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年   日终止执行,同时终止劳动关系。我单位及你本人养老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失业保险费已缴

  年 月、医疗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持本《通知书》于60日内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本《通知书》于当月25日前到市社会保险征稽处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手续。凭本《通知书》与新的录用单位劳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签章


 月   日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此《通知书》一式六份;企业留存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一份;给劳动者本人一份;抄送失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各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第     项原因,于      年      月      日解除         年     月     日

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劳动关系。我单位及你本人养老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失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医疗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持本《通知书》于60日内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持本《通知书》于当月25日前到市社会保险征稽处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手续。凭本《通知书》与新的录用单位劳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签章 )

                        年      月      日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8、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9、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员;10、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12、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3、其他情形。


注: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此《通知书》一式六份;企业留存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一份;给劳动者本人一份;抄送失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各一份。





附件4: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或停业证明



责任编辑:杨伟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