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地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咸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学校1000元∕人奖补,力争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咸就业人数达到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4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