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健全就业培训项目。按《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咸宁市双鹤驾校服务有限公司申报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情况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经过对师资队伍、培训规模和社会信誉等综合评估,确认已基本达到了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条件,拟认定为“咸宁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11月25日—12月1日),若有异议,请及时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市人社局:0715-8235987
市财政局:0715-8273680
附:咸宁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公示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