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 落实安居住房保障,加大各类安居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全市每年建设和筹集15万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逐渐达到满足10万人租住需求的公租房总规模。来咸就业创业,且在咸没有自有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公租房,租金第一年免交、后两年减半收取,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市住建局)。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学生,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并给予8000元至10000元的购房补贴;需购买共有产权试点房源的,按市场价的70%支付购房款,其余30%由政府持有,在本市工作满5年后,可按原价申请购买政府份额,住满10年后可进行市场交易(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