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威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32号)、《咸宁市人社局、咸宁市财政局、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直大中专院校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留咸就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咸人社文〔2023〕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所院校申报的2023年度20名毕业生留咸就业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715-8235686
邮 箱:xnjy2023@163.com
附: 2023年度咸宁市直大中专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留咸就业奖补资金明细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