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执行标准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1〕12 号)、咸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咸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职改办〔2021〕12 号)以及咸卫高评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咸宁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咸卫高评办〔2021〕1号)文件精神,市卫生高评委会办公室对2021年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经报市职改办抽查审核并备案同意,现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评审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职改办、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市职改办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6室);电话:0715—8235615
市卫生健康委地址:咸宁大道9号(咸宁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电话:0715—8133989
咸宁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名册.pdf
咸宁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