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什么条件要求?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2-12-06 字号: 分享到:

答:

(一)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

(二)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

(四)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得互相追逐、曲折竞驶、逆向行驶;

(五)横过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时应当下车推行通过;

(六)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七)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八)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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