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16号)规定,“鼓励并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互助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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