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9〕3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29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完善交通运输体系,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我市“133”区域和产业布局,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方式为目标,以“公转水”“公转铁”为重点,统筹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服务交通强市和全面小康建设。
二、工作目标
近期至2020年,水路、铁路承担的货运量显著提升,与2017年相比,全市水路货运量增加2万吨,铁路货运量增加6万吨。远期至2025年,多式联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路承担运输量占比下降至合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1.推进铁路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既有铁路运输效率,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大力推进咸宁火车站货场搬迁项目实施。加快武咸城际铁路延长线、咸宁至潘家湾(预留延伸至簰洲湾)货运铁路专线、咸宁至黄石(鄂州)货运铁路专线、沿江铁路和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一批铁路项目,形成新的铁路运输能力。(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提高铁路服务水平。加快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我市港口、物流园区、大型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减少铁路两端短驳环节,推动降低接驳转运等收费水平,构建合作共赢关系。对接国家铁路发展战略,围绕大宗货物大型企业和物流园区开展一批铁路专用线前期研究,助推我市重点企业和物流园区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实施水运振兴工程。
3.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我市长江境内“645”整治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簰洲湾港区开发项目和潘家湾多用途码头前期工作,适时启动潘家湾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石矶头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等一批沿江码头建设。加快推进核电码头转为民用工作,启动一批内河港口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底启动陆水流域赤壁港区(一期)工程建设,陆水河航道整治二期完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加强岸线资源清理整治。持续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成果,对长江港口岸线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加强现场巡查监管,巩固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成效,因地制宜做好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绿工作。加大内河流域非法码头整治力度,确保如期完成陆水河流域非法码头取缔、规范、提升整治任务,对已取缔码头岸线进行清退覆绿。(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参与,赤壁市、嘉鱼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港口多式联运,依托嘉鱼港现有码头设施,着力完善物流园区布局,强化公水、公铁、铁水衔接,扩大港口集疏运体系服务覆盖区域。加快推进省道359朱砂至白果树一级公路改扩建、省道102武赤线、国道351路面改造等项目建设,打通进港“肠梗阻”问题。(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赤壁市、嘉鱼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实施道路货运提质工程。
6.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属地政府治超主体责任,推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一超四罚”、信用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鼓励骨干运输企业加快行业整合,实现品牌化、规模化经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建设。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近期完成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货运车型标准化比例稳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推进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排放治理。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形成清洁高效的货物运输体系,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95%以上,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9.合理布局物流园区。依托交通骨干网络,合理选址物流园区,减少物流转运环节,加快推动泉都物流中心、公铁物流园区、簰洲湾物流园区、咸安区官埠桥智慧物流园区、赤壁现代物流园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拓展我市高铁站场货运服务功能,提升货运装卸作业质量和效率。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对物流设施进行整合和提标发展。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规划建设相匹配的附属设施。按照标准化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原则,建设以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为中枢、镇级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为支点、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为终端、物流班车为纽带的“一点多能、一网共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三级配送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推进城市绿色配送工程。鼓励邮政快递、城市配送等企业推行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配送方式;探索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补助政策,进一步拓宽公共充电桩辐射范围。加快推进城市货物运输集散中心及城市货运集中配送网络建设,近期在横沟桥镇区域规划城市货物运输集散中心,并以此为依托,打造城市货运集中配送中心。争创国家城市绿色货运试点。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提升物流配送体系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实施信息资源整合工程。
11.推进智慧交通平台建设。将县(市、区)水运、运政、路政、物流等信息资源整合并入市级智慧交通平台,加强市级平台与国家、省级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推进数据仓库建设和应用,为全市运力调整和运输结构优化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重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项目审批等方面强化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为运输结构调整各项任务的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二)强化资金支持。利用部、省交通运输领域现有资金,重点支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县财政统筹相关资金支持运力结构调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路运力建设,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运输结构优化。
(三)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和港口后方陆域用地支持力度,对本方案支持的铁路专用线路项目和港口开发项目,属于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运输市场主体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需动态,促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