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市级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申报、赤壁市教育局推荐、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部分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和市督学进行材料审核、多次实地视导和认定督导评估等程序,拟认定赤壁市车埠高中为咸宁市市级示范高中,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需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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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