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有哪些?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日期:2023-04-12 字号: 分享到: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在籍在校(含送教上门)学生,包括以下7类:

一、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六、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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