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咸宁市招商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咸宁市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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