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咸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咸教高评办〔2023〕1号)精神,我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高级教师和市直中级教师职务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评审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11月1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职改办或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并请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市职改办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6室)
举报邮箱:2637464968@qq.com
市教育局地址: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局三楼教师管理科)
举报邮箱:xianningjs@163.com
咸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