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成员单位:
《咸宁市推动“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工作方案》、《“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2021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市“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4日
咸宁市推动“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咸宁市推动“武咸同城”发展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教育、医疗、社保、医保、公积金、公共交通、旅游、户籍管理、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等领域“九同”工程为重点,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统筹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同城化;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跨市通办”、“一网通办” “24小时自助办”;健全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应急处理与救援联动机制,探索城市圈智慧治理,着力提升城市圈内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二、工作机制
1.工作联系制度。积极融入“1+8”城市圈公共服务组,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收集工作情况,多层次、多渠道推进公共服务组无缝合作对接。
2.工作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会议交流协调工作推进情况、探讨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研究决定有关事项。
3.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定期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并按照牵头单位要求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三、 工作任务
1.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加快推进教育、医疗、社保、医保、公积金、公共交通、旅游、户籍管理、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九同”工程,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推进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与武汉东湖高新区高科技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武汉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鄂南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资源共享,打通武汉与咸宁中职招生通道,探索武汉市优质中职学校单列招生计划在咸宁市招生。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探索急诊和部分门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监管合作。加强城市圈人力资源协作,建立以武汉人力资源产业园为中心、咸宁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为补充的“一园多区”格局,依托咸宁市公共实训基地,借助武汉技能人才集聚的优势,建设武汉城市圈大学生技能提升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湖北省集训基地、技能鉴定基地和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2.推动政务服务联通互认。统筹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公共管理、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空间地理等领域信息同城化。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一网通办”“24小时自助办”。
3.创新社会协同治理模式。健全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应急处置与救援联动机制,共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加强交界地带城市管理联动,建立健全治安维稳、行动执法等协作机制。推动居住证互通互认,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建立毗邻地区重大工程项目选址协商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领导,将公共服务组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在“武咸同城”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制订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工作组各项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公共服务组统一要求,制订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安排部署;要强化责任落实,实行目标任务包保责任到人, 形成责任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建立工作推进督查、情况通 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 调解决,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通报给武圈办,确保公共服务 组工作高质量的推进。
“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融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发展战略,推动“武咸同城”发展。结合公共服务组工作职责,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武咸同城化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武咸公共服务等领域同城化发展,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措施细致、切实可行的“武咸同城”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加强基础教育资源统筹,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供给、教育教学、教科研、学校管理等方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深入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享,发挥在汉师范类院校、教师培训机构优质资源,积极组织咸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武汉参加国培、省培项目,提升教师发展专业能力。积极争取武汉市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对口合作交流,促进中小学、幼儿园之间的结对交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共同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教育发展、课程改革等热点问题的研究,建立中小学研学课程资源(基地、营地)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推进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与武汉东湖高新区高科技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武汉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鄂南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资源共享,打通武汉与咸宁中职招生通道,探索武汉市优质中职学校单列招生计划在咸宁市招生。(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高教资源共享,主动承接武汉高校外迁和功能外溢,建设咸宁“武汉南”大学城。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访学、学科共建、科研成果转化等多方面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高等学校共建城市圈高校在线课程联盟,提供优质在线课程。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开展科技合作与联合攻关,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跨市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探索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或部分保费。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工作,依托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开展转移接续经办服务,保持制度间衔接顺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深化区域工伤、失业保险合作。在武汉城市圈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工伤康复机构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建立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指导和经办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数据信息共享、“减证便民”,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努力实现参保居民办事“不用跑”、无谓证明“不用交”、已有信息“不用填”。(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深入实施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急诊和部分门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监管合作,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医疗资源共享
完善医疗服务共享机制。推进县级医院与武汉三甲医院合作全覆盖,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在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科研、双向转诊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探索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试点。开展临床化学检验、血液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等检验项目试点,规范各专业互认程序。推动城市圈卫生应急指挥与疫情大数据信息指挥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立血液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城市圈内血费异地报销联动机制,减少城市圈内献血者血费报销环节,为献血者提供方便。建立城市圈血液应急联动指挥平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善妇幼保健一体化。健全城市圈妇幼保健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圈内新生儿、孕产妇急救转运系统和妇女儿童重大疾病转诊网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城市圈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城市圈内社区卫生服务结对共建,实施社区卫生设置规划、建设标准、服务模式、信息网络、规范管理、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等“七个一体化”。(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养老服务合作共享
建立养老服务协作机制,开发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围绕各地养老服务需求,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强化专业培训,培育区域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市场,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互认。探索异地养老服务机制,共同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区域人力资源协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联合推进高校毕业生调查登记和城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共享,监测毕业生就业状况和趋势。整合发布城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用人单位进高校开展专场招聘,联合开展城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开展城市圈创业服务。成立城市圈公共创业服务联盟,联合开展城市圈创客节、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公开遴选创业新秀、创优项目,共同打造城市圈公共创业服务品牌。推动城市圈各市开展“双结对”合作,共促创业型城区(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启动干部人才交流合作培养工程,城市圈各市互派发改、规划、交通、城管、城建、环保、金融、科技、文教、企管、医疗、招商等方面人才互相挂职。联合开展城市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培训。定期开展城市圈博士学术论坛,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开展政校行企联合培养,继续面向农村基层、行业企业,持续开展“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一线劳动者培养计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城市圈人力资源协作,建立以武汉人力资源产业园为中心、咸宁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为补充的“一园多区”格局,依托咸宁市公共实训基地,借助武汉技能人才集聚的优势,建设武汉城市圈大学生技能提升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湖北省集训基地、技能鉴定基地和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文化领域联动发展
配合建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联盟机制,共享区域内公共文化资源,联合编目、统一书目检索,逐步实现区域内图书通借通还。联合打造武汉市城市圈品牌文化活动。逐步建立武汉城市圈艺术普及师资库,探索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培共享机制。提高博物馆展览和服务水平。以更多的现代科学技术增强展览的参与性与互动性,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展览水平,增强博物馆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完善赛事活动协同机制,强化赛事质量和运作效益,放大圈域示范引领效应。组织举办圈域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探索创建圈域运动项目联赛,共同申办、举办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共建高品质的国内著名旅游目的地
对准武汉人民“胃口”,找准卖点,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围绕“春华秋实”,建设中国桂花城,打造一批独具鄂南风土人情的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围绕“冬暖夏凉”,整合市区及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温泉旅游资源,打造以九宫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纳凉消夏”胜地;推出三国赤壁、万里茶道、温泉养生、康养旅居、湖光山色等特色主题旅游精品线路,让武汉人民来咸宁“春踏青”“夏消暑”“秋赏桂”“冬养生”,建成武汉的“后花园”“休闲地”。依托城市圈高铁网络和站点,推进高铁站点旅游咨询、集散和服务设施建设,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快捷旅游线路和产品。配合武汉推广旅游卡景区通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探索城市圈旅游联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城市圈旅游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旅游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加强旅游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对列入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名单,实行信息互通互联。逐步打通城市圈旅游投诉通报和处理渠道,构建旅游应急突发事件的联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武咸”民生同保,滚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教育、医疗、社保、医保、公积金、公共交通、旅游、户籍管理、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等领域“九同”工程,推进“武咸”民生同保破题开篇,提升城市圈内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重点任务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咸宁市推动“武咸同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成员单位细化本领域的工作方案及三年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公共服务组各成员单位)
2.一体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武汉、咸宁公积金中心务实推进现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共同推动武汉、咸宁职工购房实现互认互贷,与本地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同等使用待遇。积极探索异地购房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发放贷款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3.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跨地通办业务范围。坚持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办事需求为导向,以方便住房公积金使用为突破口,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理念、方式、作风全方位转变和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城市圈政务服务最优单位,不断增强办事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4.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印发《咸宁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打造50个市级老年宜居社区,并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社区每个给予2万元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印发《咸宁市2021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全市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600户已完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推进老人家庭喘息服务项目。对具有咸宁市户籍的1200户6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高龄、残疾、留守、独居、低收入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每户补助3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打造龙头企业。由市城发集团牵头,整合改造以上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组建咸宁康养服务集团,打造成既能保障基础、又能辐射带动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按相关规定授予“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晋升相应技能等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文旅联动合作。开展旅游客源、线路互推以及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之间的交流和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0.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建设。在全市范围全面启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发行工作,建设社保卡基层服务网点、优化健全社保卡服务体系,协同各民生单位推进社保卡跨领域应用,为实现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夯实基础。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文化旅游、就医服务等业务“一卡通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医保局)
11.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紧扣建设创新人才高地、促进人才强市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才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开展优化人才服务、筹建“人力资源产业园”,深化实施引进集聚、培育提升、创新创业、激励保障“四大工程”,着力项目化、资金化、活动化、品牌化,统一规划筹建人力资源产业园,为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2.推进“一窗通办”。优化全市统一受理平台,推动市、县自建业务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全面推动统一受理改革工作;推动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统一受理平台,基本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一窗通办”模式;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3.推广“一事联办”。深化“一事联办”改革,推动基本覆盖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强化“一事联办”服务规范标准应用,建立“一事一导”标准模板,推进全市同一件“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统一受理平台,开发“一事联办”线上业务平台和线下受理模块。实现12项“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4.推行“跨域通办”。坚持“省际、省内、市内”通办,以高频事项为突破口,梳理确认省际“跨省通办”合作事项清单和“省内通办”、“市内通办”事项清单。完善湖北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加快完成与国家“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逐个事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在各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办事窗口。(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5.强化数据服务。提升电子证照签章覆盖率,加强电子证照法律效力,提供自动化、智能化调用方式,服务线上线下办事减材料。推行数据“一口归集、各方共享”,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6.强化疫情联防联控。加强武咸两地疫情信息共享,完善协同防控机制,强化武咸重点人群协查通报机制,持续抓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转运、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确保规范有序、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7.推动医疗机构合作。推动咸宁市市、县(市、区)两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通过托管、建立医疗联合体以及建立专科联盟等形式与武汉市三甲医院开展合作。通过武汉三甲医院对我市相关医疗机构提供卫生人才培养、医疗技术支持、学科建设管理等方式,促进我市医院综合水平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8.着力发展医养融合服务。加快推动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积极寻求解决医疗保险政策支持滞后问题,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和深化医养结合“签约医、医融养、养办医、医入户”的“四个医”模式,鼓励健康九九医药集团等社会力量兴办含中医医院、社区养老、旅居养老为一体的新型社区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江南里模式的健康养老地产,把养老地产通过加入医的元素,实现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吸引武汉及周边老年群体来咸宁置业养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9.强化医疗综合监管。重点加强武咸同城在医疗卫生、场所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卫生等各专业的监督执法工作,构建同区域内医疗市场协查协办机制。同区域内联合开展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协同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0.推进落实医疗卫生信用监管。按照《关于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卫办通〔2020〕11号)文件要求,武咸同城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在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等多专业领域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继续拓展“湖北省信用管理与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系统”试点运行城市的合作空间,协同组织开展系统使用培训,提升信用的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1.推动教育共建共享。启动“武汉南”大学城建设,积极争取 在汉高校在咸宁办分院、建基地和科研院所。推进中等职业教 育同城化工程,按名额安排初中毕业生到武汉市就读中职学校,并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2.推动体育互通联动合作。建立体育互通联动机制,推动全省体育“双申”机制改革,主动承接湖北省、武汉市等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争取武汉与咸宁的青少年运动员交流合作交流,促进咸宁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皮划艇等项目运动员的技术水平的提升。发挥咸宁康养、旅游资源优势,促进“体育+卫生”“体育+旅游”“体育+康养”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接协调。积极争取省直相关部门和武汉市的指导,强化政策支持。谋划建立“武咸同城”发展重大项目库。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互配合,针对每项工作要点制订具体细化措施,每月报送工作进展,确保承担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纳入市级综合考评,逐项分解考评任务,加强考核检查。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加强与工商企业界、学术界、专业服务机构等的联系互动,营造全社会凝心聚力,推动“武咸同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