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整治养老保险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养老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咸宁市人社局正在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现就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举报内容
(一)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未专款专用,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二)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违反规定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三)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四)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
(五)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六)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七)其他多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三、举报电话
咸宁市市本级 0715-8235622
咸安区 0715-8876621
嘉鱼县 0715-6339219
赤壁市 0715-5332809
通城县 0715-4369177
崇阳县 0715-3395462
通山县 0715-2880077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