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日期:2024-08-16 字号: 分享到: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信息系统验收,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将以下3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816日至8月22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夏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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