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试行)》(咸医保发〔202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信息系统验收,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以下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咸安区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康元骨科医院 | 二级 |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8-1,18-2号 |
2 | 咸宁三合元中医诊所 | 未定级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天洁书华城28栋113-114号 |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15-8876100。
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