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5号)、《关于印发<咸宁市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医保发〔2021〕27号)等规定,我市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机制。经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现场评估,拟定咸宁市健康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温泉大商城店为市直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地址 |
咸宁市健康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温泉大商城店 | 咸宁市温泉路63号温泉大商城内1层号 |
公示期自次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