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7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南路143号 |
2 | 咸宁湖科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 | 门诊 | 咸宁市淦河大道168号14幢1层101-2层 |
3 | 高新康泰堂横沟大药房菜场店(普通合伙) | 零售药店 |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东升西路20号 |
4 | 咸宁市佰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三江南路南侧香城梦苑5栋109 |
5 | 湖北省康顺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锦龙始峰悦府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温高新温泉锦龙路始峰悦府一期1032-2 |
6 | 湖北省康顺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都市华庭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温泉贺胜路85-1号都市华庭7号楼 |
7 | 高新福康德大药房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咸安区泉塘村香城学府13栋101-01 |
公示期自次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3日至29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