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告(2024年第09号)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科 日期:2024-08-28 字号: 分享到:

近日,通山康泰医院向我委提出变更主要负责人等事项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等要求,经资料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告。

变更主要负责人:由明坤仑更为耿建设。

对上述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8月21日


责任编辑:夏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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