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三号安置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1-12-01 字号: 分享到:

咸宁祺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三号安置社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咸褀泰文[2021]3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FHHB-2021-142)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项目代码:2019-421202-47-01-051345),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876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318.0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4623.1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4443.15平方米,配电房面积18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0694.89平方米(社区公共配套面积 887.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807.69平方米,包含人防建筑面积2752.05平方米)。建设4幢13F高层住宅和服务用房,建设道路、停车位、供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河背村熊栗木(桂乡大道西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344.0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3653.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39.88万元,预备费844.69万元,建设期利息605.64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三号安置社区)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三号安置社区)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项目或
费用名称
建筑
工程费
安装
工程费
其他
费用
合计备注
工程费用12088.311565.5713653.88
1.1项目前期费-场地平整费56.2856.28
1.2建筑工程费10795.341515.5712310.91
1.2.1地下室-土建工程2576.612576.61
1.2.21#楼-土建工程2086.12086.1
1.2.32#楼-土建工程2066.122066.12
1.2.43#楼-土建工程2063.462063.46
1.2.55#楼-土建工程1973.221973.22
1.2.6配电房-土建工程29.8229.82
1.2.7室内-安装工程1515.571515.57
1.3配套及附属工程1236.69501286.69
1.3.1室外给水系统42.4542.45
1.3.2室外排污(雨)系统119.66119.66
1.3.3室外强弱电系统135.54135.54
1.3.4室外绿化427.73427.73
1.3.5室外道路285.82285.82
1.3.6健身活动场地25.525.5
1.3.7安防监控系统5050
1.3.8环境设施2002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39.883239.88
2.1建设用地费1603
2.2.1工程建设监理费180.78
2.2.2建设单位管理费177.33
2.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48.85
2.4.1工程勘察费69.91
2.4.2工程设计费256.34
2.4.3预算编制费25.63
2.4.4施工图审查费21.21
2.5环境影响咨询费6.63
2.6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评估费6.63
2.7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40.96
2.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70.67
2.9工程保险费81.92
2.10招标代理服务费30.57
2.11.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26.4
2.11.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57.35
2.11.3结算审查费83.54
2.12.1抗震设防审查费7.19
2.12.2消防设施配套费16.6
2.12.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4.25
2.12.4垃圾服务费22.13
2.13建设项目档案综合服务费2
预备费844.69
建设期利息605.64
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8344.09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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