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六号安置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1-12-01 字号: 分享到:

咸宁祺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六号安置社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咸褀泰文[2021]3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评审意见(鄂工咨六部[2021]722号)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项目代码:2019-421202-47-01-051391),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452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554.6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9196.0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28561.73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634.35平方米),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 6222.01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1435平方米)。建设地上均为17层的4幢高层住宅和服务用房,建设道路、停车位、供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胡场村(三元路西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2946.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341.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61.71万元,预备费595.18万元,建设期利息448.02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六号安置社区)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北部空间、大洲湖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六号安置社区)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备注
工程费用9341.86
1地下室2382.22
21#楼1572.2
32#楼1572.2
43#楼1514.81
54#楼1514.81
6配电房31.42
7室外工程554.2
8设备购置与安装2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61.71
1建设用地费1604
2建设单位管理费103.76
3工程建设监理费91.11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13.02
5工程勘察费40.16
6工程设计费126.52
7招标代理服务费23.06
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116.02
9施工图设计审查费22.45
10劳动安全及卫生评审费27.43
1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14.27
12工程保险费54.85
13专项费用225.06
预备费595.18
建设期利息448.02
概算总投资12946.77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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