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香城都市报 日期:2019-07-11 字号: 分享到:

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王丹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对餐饮服务单位、 广大消费者、自办酒席举办者等发出提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餐饮单位:不得超范围经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违禁食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的食品。

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餐服务活动。

各种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应仔细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送货单,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纠纷诚恳、积极、妥善处理。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消费者:在外就餐不适保留相关资料

消费者购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后,应尽快放入冰箱;蔬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要分开保存。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且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不吃或者少吃烧烤、麻辣烫等高风险食物。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食品,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外出就餐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索要发票或收据。若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相关资料,同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自办酒席举办者:

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家庭自办宴席或购买服务性质自办宴席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有义务申报自办宴席的基本情况。凡家庭自办宴席5桌以上的,必须事前向乡镇、村(居)所在地进行申报。

乡镇(街道)政府对本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村(居)委会对本村(社区)范围内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要明确村(居)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其管理责任,建立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台账。

食品原辅材料应从正规渠道购买,要索取送货单、收据、发票等购物凭证。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

食品加工人员应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农村聚餐举办者应选择信誉度较好、具有健康证明的民间厨师,操作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执行。

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宴席举办者应在组织救治的同时立即上报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以及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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