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国资委出台五条措施鼓励市出资企业阻击疫情

来源:咸宁日报 日期:2020-02-18 字号: 分享到:

本网讯 通讯员余鹏报道:近日,市国资委出台五条措施,鼓励支持市出资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我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一是将市出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对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国家、省、市级党委、政府书面表彰表扬的出资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一定加分奖励。

二是市出资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组织开展的紧急性施工作业、紧缺防控物资采购、生产运输、保障供应管理等工作产生的费用和加班工资,在计算年度成本费用和工资总额清算时作为特殊事项处理,不与企业效益联动。

三是将疫情对市出资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作为非经营性因素,在计算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得分时予以适当考虑。

四是支持市出资企业之间复工后在项目建设、原材料采购供应、物流运输、招工用工等方面互通信息、相互帮扶。

五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市出资企业的中小微企业,争取湖北省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执行我市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的有关要求。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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