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应改尽改 咸宁市让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来源:咸宁日报 日期:2021-01-05 字号: 分享到: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做到了应改尽改,58784户农户实现了住房安全有保障。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开始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市农村危房改造2010年在崇阳县、通山县开始试点,2011年在全市6个县(市、区)全面铺开。根据国家危改政策,危改对象明确为农村“4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2020年危改对象扩大到农村符合政策规定的“边缘户、特殊困难户”。

截至2020年年底,我市共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8784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29858户、其他贫困户28926户。共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5990.15万元,所有资金均按照要求,在农户改造竣工验收后30天内,由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据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并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已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边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其他困难群体,都是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议住房确属C级、D级或无房户的,将予以住房保障支持。(记者 贺春音 通讯员 卢建军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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