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咸宁市购房补贴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即日起我市实行购房补贴优惠,综合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通知指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购买市城区90㎡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城区户籍人口,在承诺及时缴纳契税后,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对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属于家庭首套住房的,额外再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购买市城区90㎡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非城区户籍但属于咸宁市户籍人口,在承诺及时缴纳契税后,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对购买市城区90㎡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咸宁市以外户籍人口,在承诺及时缴纳契税后,每套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
鼓励老年人来咸安家养老,前款非城区户籍(包含咸宁市以内及咸宁市以外)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前述补贴基础上每套额外再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对于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两孩、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多孩家庭在市城区购买90㎡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承诺及时缴纳契税后,分别给予每套3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在咸首次就业、创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咸宁城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咸建发〔2023〕39号)文件规定分别给予专科生2万元、本科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在咸宁市城区购买90㎡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都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对于购买经资建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宅的,除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外,市财政额外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贴优惠,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在销售价格方面给予额外补贴优惠。
(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