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第3批生态环境问题7件(见附表)。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县(市、区)、部门进行处理。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 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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