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哲、见习记者宋文虎、通讯员宋文定
7日,记者来到通山县南林桥镇土桥茶厂长丰村长丰页岩砖厂内,烧砖窑已被拆除大部分。
据悉,该砖厂在建厂时未建设任何环境保护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且位于居民聚集区内,生产时产生的烟尘、粉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我们在11月1号已经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长丰页岩砖厂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烧砖窑及相关生产设备。”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该砖厂整治问题主要由县国土局、环保局、特产局负责,该砖厂已于2016年底关闭,2017年整年未投入生产,要求在2018年11月10日前,对砖厂设备设施进行全部拆除。
“这个砖厂停产以后,空气质量变好了,原来家里的桌子一天要擦几次,现在都很少擦了。”家住砖厂附近的村民说。
“对于这种环保不过关的企业,发现一家关一家,绝不姑息,坚决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