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嘉、通讯员 熊昊、周易报道:截止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涉及通城县的21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9项,其余2项正在按序时进度要求推进整改。
2017年4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情况反馈意见后,该县对照咸宁市具体问题整改清单,将21项整改任务分解成93项具体问题,对每个问题明确牵头单位、督办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工作可操作、易检查、能验收。
其中,对杭瑞陶瓷厂、亚细亚陶瓷厂污染环境问题,县环保局已对湖北亚细亚陶瓷公司噪声超标行为行政处罚2万元,责令废瓷砖破碎车间在整改完成前停止使用;对反映同力玻纤环境污染的问题,已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6万元,督促该公司整改通过环保验收;对反映陶瓷产业园内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已对承利磨具有机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2万元,并督促园区内的杭瑞陶瓷、亚细亚陶瓷、明仁研磨、承利磨具、汇洋生物饲料等5家企业全部通过环保验收。
今年4月,通城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共认领了41项整改任务,并按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要求分两类销号。
截止11月,该县牵头的“取缔粘土砖企业”“虎岩、兄联养殖场违法行为查处”“石南镇石料采石场违规生产”等8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上报销号,“化工企业入园”1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其它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