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交通安全大整治“十个一律”严打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香城都市报 日期:2019-06-18 字号: 分享到:

本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钱璇)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营造一个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从6月14日起,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以“压事故、保军运、迎大庆”为主题,全力开展今年以来最严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将坚持“源头预防、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点线面管控,全面清查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具体为: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持续开展车辆及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清零、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道路隐患;“酒驾醉驾毒驾”统一整治行动;国省道及周边农村公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超载超限大货车区间联防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交警将从严执行“十个一律”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凡未将交通违法“清零”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允许上路营运;凡未按期检验或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未审验的、到期未换证的,一律不得从事营运和驾驶机动车辆;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交通违法高发的车辆及驾驶人,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凡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伞(蓬)的,一律现场拆除;凡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危及安全行车的严重交通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一律予以上限从重处罚;凡驾驶报废、注销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一律吊销驾驶证;凡无牌无证上路的摩托车,一经查处一律扣留,并按法律程序上缴;凡酒后、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的,一经查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辱骂、阻碍民警、协辅警执行职务的,一律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6月14日,咸安交警大队在351国道双溪治超站路段开展“大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采取路面设卡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双溪治超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排查。同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通过曝光的方式,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出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当天行动,暂扣车辆21台,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起,其中小车超员2起、无证驾驶2起,机动车未年检3起、货车超载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6起,行政拘留2人。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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