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检察院公益诉讼亮剑母亲河“顽疾”

来源:咸宁日报 日期:2020-06-03 字号: 分享到:

汛期即将到来,通羊河道边上堆积的固体垃圾是否已经清理?对防汛有没有影响?5月26日,带着这些问题,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朱雄儒和部门干警周伟在分管副检察长许先才的指示下,前往马槽桥社区马肚小区石材加工门店附近,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今年初,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将固体废物倒入通羊河中,严重污染了环境。4月9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来到举报现场实地察看。通羊镇马槽桥往新城方向100米、200米靠河边两处有大量的石材边角废料堆积,延伸到了河道,马肚小区通羊镇路边从事石材加工行业较为密集,约为十多家。经进一步了解,沿河道的大部分加工门店能自行处理石材边角废料,而少数加工点则就近向河边倾倒加工废料,且越积越多,成为通羊河的一个个“伤疤”,既污染了环境,又影响了防洪。

为此,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向相关行政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还“通羊母亲河”一份原有的干净。

此次检察官在不打招呼的前提下,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昔日河道边上堆积的固体垃圾不见了,桥边围上了围栏,环境得到改善,检察建议效果显著,办案人员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现场察看后,检察官们前往马槽桥社区开展交流座谈会,向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普及了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肯定了社区在此次公益诉讼活动中的作为,并希望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在遇到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县检察院能够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关心人民群众贴身利益,一份检察建议将“顽苛杂疾”进行彻底治理,切切实实地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保障了民生。

近年来,通山县检察院切实把法律赋予的权利落实到具体检察公益诉讼过程中,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为目的,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一开始就抓紧抓实抓规范,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行稳致远。(通讯员 阚丽莎 吴莹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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