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咸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处理289人

来源:咸宁日报 日期:2020-12-01 字号: 分享到:

“请组织放心,我一定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立刻整改。”这是咸安区一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中存在审批不严、监管不力问题被区纪委诫勉谈话后的表态。

今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问题线索,对于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不良反映但不具可查性和可查性不大的等8类适用范围,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把党员干部“破纪”的第一道防线。

据了解,为确保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该区纪委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对每一件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处置意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统计体系,统计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第一种形态”回访机制,有效遏制了少数党员干部对待“第一种形态”存在的不重视心态和蒙混过关的心理,督促被处理对象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此外,该区纪委对下一级党委、纪委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力以及在实施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案谋私的,严格追究责任。同时,每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在抓“前”、抓“早”、抓“小”上下功夫。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看似抓‘小事小节’,却是防止‘破纪’演变为‘破法’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只有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咸安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该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9人。(通讯员毛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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