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8541/2020-1981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名  称:咸宁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咸宁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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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简介

(一)单位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三)工作计划

1.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2.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统计基础进一步夯实。

3.以强化宣传造势为机遇,拓展统计法知晓面。

(四)单位人员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统计局2020部门预算表(另附表) 

第三部分收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收支

(二)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项目收支

(六)政府采购

(七)政府性资金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

咸宁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简介

(一)单位职能

市统计局主要职能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下达的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统计局内设内设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统计设计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和区域发展统计科、第一产业统计科、第二产业统计科、第三产业统计科等科室另下属3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咸宁市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咸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咸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三)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统计系统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把握新时代要求,始终着眼新时代、紧跟新时代、服务新时代,更加自觉地从全局高度来谋划、部署、推动统计工作。

1.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不断深入巩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成果,全市联网直报企业报送率和直报率均达100%。防范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2.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统计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积极推动数据整合共享,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定期召开数据评估会;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坚持每半年一次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关。

3.以强化宣传造势为机遇,拓展统计法知晓面。

组织开展“12.4”宪法、“12.8”《统计法》纪念日和统计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咸宁广播电视台、云上咸宁等媒体记者全程报道并现场采访,为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3.咸宁市社情民意调查品牌效应日渐显现。样本容量、“12340”知晓率、有效访问率屡创新高。近三年时间共承接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调查23个,累计成功访问样本达到5万余人,创历史新高。

4.以服务决策为目标,统计分析水平全面提升。

我局干部职工坚持超前谋划、快速跟进,创新构建统计体系,跟踪政策落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一是紧扣形势开展分析解读,紧盯经济运行趋势、统计工作现状等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统计专报、统计分析。二是每月编印一期《咸宁统计月报》,并及时报送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手中,每年编辑《咸宁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并免费对外提供。 

(四)单位人员

市统计局核定行政编制23名,工勤编3名,参公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截止2020年1月,行政编制实有23人。参公编制实有5人。事业编制实有5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我局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保有量为1辆。与2019年相比,我局编制没有变化,因退休、转隶及招录的综合影响,我局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

第二部分咸宁市统计局2019部门预算表(另附表)

第三部分收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数为1,091.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数为1005.1万元,公共预算类项目数为86万元(社保基金),按经济分类为:人员支出682.54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00.04万元,专项业务费68万元,不可预见费10.52万,能力建设项目15万,公共服务项目215万。2019年度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数为883.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数为789万元,公共预算类项目数为77.73万元(社保基金),按经济分类为:人员支出607.7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94.31万元,专项业务费86万元,不可预见费9.72万,能力建设项目12万,公共服务项目74万。2020年度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数较2018年度有所增长,增长121.37,增长比例为,13.7%,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人员支出、社保等均有所增长,人员支出增加74.84万,社保基金增长了8.27万,专项业务费项目增加,公共服务项目增加,原因为2020年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故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收支

我局2020年人员支出607.7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8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59.60万元,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533.26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00.04万元(根据人员自动生成项目,含标准公用经费、食堂补助、车改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二)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代码2010501。2020的财政拨款预算数557.8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开展的日常办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0502。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大楼运行维护、综合治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站的维护,统计信息化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0505。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监测、重点工作满意度统计调查、统计印刷等项目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项)。科目代码2010507。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工作和人口普查工作。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科目代码20050803。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统计人员培训和参见国家省局培训。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代码2050805。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5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代码2050806。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2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代码 2101101。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科目代码  2101103。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代码2210201。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6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代码2210202。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三)三公经费

我局2020年公车保有量为1辆,当年三公经费具体如下:

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9年调整预算数为5.05,较上年减少;

除掉经济普查项目后,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9年预算6万,预算减少。主要为经济普查导致2019年车辆运行费预算增加,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我单位不存在公车购置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勤俭节约的精神,2019年,公共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7.1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共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0.04万元,主要用于车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的支出。与2019年的94.31万元相比有所增加,增加6.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食堂补贴标准增加和招录人员的增加。

(五)项目收支

2020年度我局项目支出共29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2共计55万,其中统计人员培训及年报9万,企业直报及统计信息化维护6万,综合大楼运行维护20万,四下企业调查8万,统计资料印刷12万。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共计53万,其中重点工作满意度统计调查43万,扶贫攻坚成效监测调查5万,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文化产业、开发区、三新统计项目5万。专项普查活动项目总计190万,咸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185万,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普查活动5万。项目经费较2019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咸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和重点工作满意度统计调查工作的增加。

1、统计人员培训及年报9万

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一套表”制度已全面实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42号)文件要求加大统计干部培训力度,市局每年自费派员参加全国、全省培训人员较多;同时,全市各级各类统计干部队伍培训任务也较重,需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宣传,并对各个乡镇统计员进行培训,宣讲每年统计报表指标变化。市直及县市区年报培训,半年报汇总及评估会,年报汇总及评估会等工作,各类专业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完成)。

2、企业直报及统计信息化维护6万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9]77号),我局于2012年全国已全面实行了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制度。2020年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统计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及正常运维费用,敬请市财政局批准纳入全年财政预算。

3、综合大楼运行维护20万

主要用于MSTP电路租赁、100兆光纤宽带租赁、OA办公系统租赁、民意调查中心12340特服号中继线路租赁、办公楼运作的物业费、综合电价等机关运行费用。

4、四下企业调查8万

根据鄂统计文[2017]61号文件精神,将目前由国家调查队实施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五年开展一次)调整由地方统计局负责。

5、统计资料印刷12万

用于印制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资料、统计年鉴和业务培训;主要用于《咸宁统计年鉴》、《咸宁领导干部手册》、《统计白皮书》《咸宁统计月报》、《农村统计手册》、《咸宁统计分析》、《咸宁统计专报》、《数据快报》等统计资料及各类调查表格、文件、材料的印刷)。

6、重点工作满意度统计调查43万

一是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每年市统计局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了多项社情民意调查,按照往年惯例,我局受市政法委委托,对全市进行群众安全感电话调查(即“一感两度两率”电话调查)。二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级政务服务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市服务中心委托我局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由于此项工作今后每年按要求需多次开展,请市财政视我工作实际列入我局年初预算。三是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每年市统计局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了多项社情民意调查,按照往年惯例,我局市纪委委托,对市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情况进行调查。四是根据《咸宁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咸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市食药安办委托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五是按照咸政办发[2017]2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国质量大会精神,配合质监局全力打造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咸宁质量品牌,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进入“质量时代”。

7、扶贫攻坚成效监测调查5万

根据省扶贫办2013-2020年脱贫攻坚计划安排,对每年我市当年“摘帽”县、出列村按照不同致贫原因选择10户作为填报对象。具体监测“摘帽”县基本情况、居民收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贫困村基本情况、居民收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脱贫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等精准扶贫内容。

8、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文化产业、开发区、三新统计项目5万。

根据省委办公厅鄂办文[2017]35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按市领导批示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开展生态文明建考评工作,实行制度化,以满足党政领导考核需要。该项工作已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且以后要逐年下降。节能减排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省政府都要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此项经费为历史惯例类支出。节能减排调查对象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此项统计已纳入省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并为“一票否决”依据。根据省委办公厅鄂办文(2011)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咸宁市委办公室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咸办文〔2011〕5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各县市区文化产业统计业务,并实行制度化,以满足党政领导考核需要。此项统计已纳入省管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07]10号文件精神,为在我市开展开发区统计工作,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省政府文中明确指出“开发区统计工作经费,由各市、州、县每年给予本级统计部门必要的经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07]10号文件精神,为在我市开展开发区统计工作,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省政府文中明确指出“开发区统计工作经费,由各市、州、县每年给予本级统计部门必要的经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监测新经济,反映新经济发展的状况的要求,根据省统计局的安排,咸宁市统计局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统计开展统计工作。

9、咸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185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重要历史节点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居住等方面情况。通过普查准确反映人口发展现状及人口居住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全市(县、市、区)6个,街道(乡镇)70个,居(村)委会1000个,需要调查的总户数将超过90万户,总人口近310万人。

10、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普查活动5万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2020年为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年。

(六)政府采购

一是今年开展人口普查,我局对统计数据保存和数据处理要求较高,为进一步做好经普工作,我局计划今年采购存储设备、复印机、其他办公设备;二是按照规划,对部分电脑和打印机更换,确保正版化的正常替换。

(七)政府性资金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2019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均为0万元。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目标1:综合考评各县市区群众安全感情况(即“一感两度三率”情况),市直单位综合考评民意调查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全国安全感调查市属国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查公众生态知晓度调查普法知晓率调查

目标2:工业、农业、商贸、建筑、投资、人口等专业科室日常工作及季报、半年报,年报    

目标3: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按季度实施)   

目标4: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文化产业、开发区、三新统计等统计调查    

目标5:企业一套表的运行维护管理   

目标6:乡镇统计人员培训(2次)      

目标7: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强化“四上”单位申报和实地核查

目标8:巩固乡镇统计“八有八化”。  

目标9:完成好工业、能源、农业、农村、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贸经、服务业、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等专业常规报表任务。

目标10:做好《咸宁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的编纂工作。   

目标11:做好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创新等调查,做好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五年开展一次)。

目标12:做好2020年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 

目标13:做好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乡镇统计员培训数不低于200人

编印统计资料册数不低于5000册

民意调查成功样本数不低于13000个

诚信企业创建不低于25家

日常统计外开展统计调查5次

基本户数 90万户

人普普查研究课题 大于7个

媒体新闻报道 大于40篇

人口告知书印制 90万份

原始数据差错率 小于0.11%

普查登记率  大于90%

入户登记率  大于98%

数据抽查验收通过率  100%

试点完整性  100%

试点成功率  90%

人口普查知晓率 大于85%

人口普查公报 2022年底前

经济普查研究课题 2021年12月前

入户登记 2021年5月前

数据审核处理 2022年12前

及时系统提供有关人口数据

对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提供依据

为政府制定人口政策提供依据 

对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进行分析

社会公众满意度 85%

政府管理部门满意度  90%

统计服务水平 90%

第五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2.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性调查登记和数据汇总分析,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人口状况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开展人口普查是掌握基本国情的重要手段。《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20年我国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3.三新统计,“三新”是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产业是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包括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业态是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新商业模式,是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健全“三新”统计,更好服务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指示要建立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体系,更好地反映我国“三新”发展情况。

4. 企业一套表,“企业一套表”是指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报表制度,消除不同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调查单位的重复布置和重复统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的统一组织管理和统计资源共享的一种新的统计调查制度。“企业一套表”制度下,统计部门只向企业布置一套统计报表,由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报送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在线审核、查询及汇总处理统计数据。

    5.财政专有名词:(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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