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简介
(一)单位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三)工作计划
(四)单位人员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统计局2019部门预算表(另附表)
第三部分收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收支
(二)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项目收支
(六)政府采购
(七)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19年需要完成的目标
(二)2019年整体绩效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简介
(一)单位职能
市统计局主要职能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下达的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我单位内设9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统计设计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和区域发展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农村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第三产业统计科、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信息管理科等科室。
2019年,全市统计系统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把握新时代要求,始终着眼新时代、紧跟新时代、服务新时代,更加自觉地从全局高度来谋划、部署、推动统计工作。
1、继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立足实际,根据《贯彻意见》要求,履职尽责,对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统计监督,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如实反映情况、揭示问题。
2、全力推动从严治统、依法治统
一是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推动依法统计向基层和部门统计延伸。二是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问责追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三是修订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大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实地核查力度。四是继续推动统计法规进党校。加强对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全体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和培训。五是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统计系统专业执法队伍,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3、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其他各项调查
一是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阶段工作,加强依法普查,加强督办检查,按时完成一套表单位联网直报数据采集工作和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认真做好查疑补漏、事后数据质量抽查、数据验收、评估和总结。二是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各领域各专业常规统计调查。
4、精准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分析研究,打造参考价值高的分析研究。二是做好决策咨询服务工作,加强统计资料产品开发。三是做好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键性改革和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扎实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统计监测评价。四是加强统计新闻宣传。聚焦社会公众关切,加大对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5、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肃认真过好党的组织生活。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防范“以数谋私”、“以权谋私”为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
2018年年末,局机关共有编制40个。其中行政编制23个,工勤编制3个、参公编制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个。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4人,其中市局机关人数34人(行政人员20人、工勤人员3人、参公人员5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2人。我局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保有量为1辆。与2017年年底相比,我局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招录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统计局2019部门预算表(另附表)
2019年度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数为883.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数为789万元,公共预算类项目数为77.73万元(社保基金),按经济分类为:人员支出607.7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94.31万元,专项业务费86万元,不可预见费9.72万,能力建设项目12万,公共服务项目74万。2018年度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数为815.2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数为753.14万元,公共预算类项目数为62.12万元(社保基金),按经济分类为:人员支出539.63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89.26万元,专项业务费52万元,不可预见费9.37万,能力建设项目20万,公共服务项目105万。2019年度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数较2018年度的815.26万有所增长,增长比例为7.7%,主要原因为成立事业单位民意调查中心,编制增加且新招录人员,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人员支出、社保等均有所增长,人员支出增加68.07万,社保基金增长了15.61万,专项业务费项目增加,原因为按照分工,新增四下企业调查项目等。
我局2019年人员支出607.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62万元,住房公积金42.41万元,提租补贴9.80万元,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486.82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94.31万元(根据人员自动生成项目,含标准公用经费、食堂补助、车改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代码2010501。2019的财政拨款预算数590.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开展的日常办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0502。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大楼运行维护、综合治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站的维护,统计信息化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0505。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监测、重点工作满意度统计调查、统计印刷等项目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项)。科目代码2010507。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工作。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科目代码20050803。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统计人员培训和参见国家省局培训。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代码2050805。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0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代码2050806。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6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代码2210201。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代码2210202。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我局2019年公车保有量为1辆,当年三公经费具体如下:
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8年调整预算数为5.05,较上年减少;
除掉经济普查项目后,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7年预算4万,预算无变化。主要为经济普查预算增加无变化,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不存在公车购置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勤俭节约的精神,2019年,公共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9.3万元,招待有所减小。
2019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4.31万元,主要用于车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的支出。与2018年的89.26万元相比有所增加,增加5.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食堂补贴标准增加和招录人员的增加,2019年新招录3人。
2019年度我局项目支出共17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2共计55万,其中统计资料印刷工作12万元,综合大楼运行维护25万元,企业直报及统计信息化维护6万元,统计年报3万元,诚信企业创建1万元,四下企业单位调查8万,企业直报及统计信息化维护6万。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共计45万,其中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文化产业、开发区、三新统计项目5万元,扶贫攻坚成效监测调查5万元,重点工作满意度统计调查35万。统计人员培训6万元,经济普查49万,城市年报和小康监测17万(上年往来经费结余),项目经费较2018年177万元有所减少。主要是CATI电话调查系统更换项目完成,经济普查工作进入后期,宣传工作减少。
1、经济普查49万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2018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及登记年。此普查为大型国情国力调查,调查范围为除农户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单位。调查内容为所有调查对象的属性指标和数量指标。
2、重点工作满意度统计调查35万
一是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每年市统计局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了多项社情民意调查,按照往年惯例,我局受市政法委委托,对全市进行群众安全感电话调查(即“一感两度两率”电话调查)。二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级政务服务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市服务中心委托我局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由于此项工作今后每年按要求需多次开展,请市财政视我工作实际列入我局年初预算。三是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每年市统计局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了多项社情民意调查,按照往年惯例,我局市纪委委托,对市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情况进行调查。四是根据《咸宁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咸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市食药安办委托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五是按照咸政办发[2017]2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国质量大会精神,配合质监局全力打造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咸宁质量品牌,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进入“质量时代”。
3、统计人员培训6万
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一套表”制度已全面实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42号)文件要求加大统计干部培训力度,市局每年自费派员参加全国、全省培训人员较多;同时,全市各级各类统计干部队伍培训任务也较重,需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宣传,并对各个乡镇统计员进行培训,宣讲每年统计报表指标变化。
4、扶贫攻坚成效监测调查5万
根据省扶贫办2013-2020年脱贫攻坚计划安排,对每年我市当年“摘帽”县、出列村按照不同致贫原因选择10户作为填报对象。具体监测“摘帽”县基本情况、居民收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贫困村基本情况、居民收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脱贫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等精准扶贫内容。
5、统计资料印刷12万
用于印制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资料、统计年鉴和业务培训;主要用于《咸宁统计年鉴》、《咸宁领导干部手册》、《统计白皮书》《咸宁统计月报》、《农村统计手册》、《咸宁统计分析》、《咸宁统计专报》、《数据快报》等统计资料及各类调查表格、文件、材料的印刷)。
6、综合大楼运行维护25万
主要用于MSTP电路租赁、100兆光纤宽带租赁、OA办公系统租赁、民意调查中心12340特服号中继线路租赁、办公楼运作的物业费、综合电价等机关运行费用。
7、企业直报及统计信息化维护6万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9]77号),我局于2012年全国已全面实行了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制度。2019年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统计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及正常运维费用,敬请市财政局批准纳入全年财政预算。
8、统计年报3万
主要有:市直及县市区年报培训,半年报汇总及评估会,年报汇总及评估会等工作,各类专业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完成)。
9、四下企业调查8万
根据鄂统计文[2017]61号文件精神,将目前由国家调查队实施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五年开展一次)调整由地方统计局负责。
10、诚信企业创建1万
根据2014年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鄂统计文〔2014〕19号),2015年省局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鄂统计文〔2015〕40号)、《关于开展全省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鄂统计文〔2015〕25号),我市2015年计划开展了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一直延续。
11、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文化产业、开发区、三新统计项目5万。
根据省委办公厅鄂办文[2017]35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按市领导批示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开展生态文明建考评工作,实行制度化,以满足党政领导考核需要。该项工作已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且以后要逐年下降。节能减排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省政府都要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此项经费为历史惯例类支出。节能减排调查对象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此项统计已纳入省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并为“一票否决”依据。根据省委办公厅鄂办文(2011)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咸宁市委办公室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咸办文〔2011〕5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各县市区文化产业统计业务,并实行制度化,以满足党政领导考核需要。此项统计已纳入省管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07]10号文件精神,为在我市开展开发区统计工作,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省政府文中明确指出“开发区统计工作经费,由各市、州、县每年给予本级统计部门必要的经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07]10号文件精神,为在我市开展开发区统计工作,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统计局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省政府文中明确指出“开发区统计工作经费,由各市、州、县每年给予本级统计部门必要的经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监测新经济,反映新经济发展的状况的要求,根据省统计局的安排,咸宁市统计局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统计开展统计工作。
一是根据当年新招人员要求,为2018和2019年新进人员购置电脑、打印机;二是今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局对统计数据保存和数据处理要求较高,为进一步做好经普工作,我局计划今年采购存储设备、复印机、其他办公设备;三是对局内部老化设备进行更新。
(七)政府性资金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2018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均为0万元。
(一)2019年需要完成的目标
目标1:1.“一感两度”电话调查;2.市服务中心满意度调查;3.党风廉政电话调查;4.全省生态调查(咸宁市辖区);5.目标责任制考核;6.全国安全感调查;7.扶贫攻坚调查;8.市直单位综合考评。
目标2:工业、农业、商贸、建筑、投资、人口等专业科室日常工作及季报、半年报,年报
目标3: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按季度实施)
目标4: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文化产业、开发区、三新统计等统计调查
目标5:企业一套表的运行维护管理
目标6:乡镇统计人员培训(2次)
目标7: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目标8: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强化“四上”单位申报和实地核查.
目标9:巩固乡镇统计“八有八化”。
目标10:完成好工业、能源、农业、农村、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贸经、服务业、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等专业常规报表任务。
目标11:做好《咸宁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的编纂工作。
目标12:做好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创新等调查,做好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五年开展一次)。
目标13: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二)2019年整体绩效
乡镇统计员培训数不低于200人
编印统计资料册数不低于5000册
民意调查成功样本数不低于13000个
诚信企业创建不低于25家
日常统计外开展统计调查5次
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实地核实不低于1000家
个体户抽样数达到9973家
大个体全面登记不低于600家
个体运输户登记不低于300家
下发报表数不低于20000份
基本单位个数不低于2.6万个
全市国民经济行业结构和布局分析报告1份
经济普查研究课题7个
入户登记率100%
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2020年底前完成
发布有影响力的统计调查报告不低于6篇
四下企业数据上报及调查 不低于600家
提高“一套表”平台利用率达到95%
普查知晓率达到95%
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率达到85%
清查数据可信度达到98%
清查入户登记率达到100%
数据抽查验收通过率达到98%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2.三新统计,“三新”是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产业是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包括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业态是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新商业模式,是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健全“三新”统计,更好服务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指示要建立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体系,更好地反映我国“三新”发展情况。
3. 企业一套表,“企业一套表”是指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报表制度,消除不同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调查单位的重复布置和重复统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的统一组织管理和统计资源共享的一种新的统计调查制度。“企业一套表”制度下,统计部门只向企业布置一套统计报表,由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报送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在线审核、查询及汇总处理统计数据。
4.财政专有名词:(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上述预算公开资料附后。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