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2003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5日
  • 名  称:咸宁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咸宁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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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 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统计局主要职能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 

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第一产业、第二产 

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下达的全市人口、 

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 

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 

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 

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 

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地方 

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9 年年末,局机关共有编制 40 个。其中行政编制 23 个,工勤编 

制 3 个、参公编制 6 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8 个。年末实有在职人数 35 

人(行政人员 21 人、工勤人员 3 人、参公人员 5 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6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抓实重大普查,“四经普”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2019 年,市政府将第四次经济普查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列入 2019 年市 

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集中统一 

领导+专项工作会议+部门联动负责”的工作推进制,先后召开动员会、 

领导小组联席会、推进会、现场会予以推动落实。二是强化措施落实。 

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指导。先后建立了县(市、区)责任包片制度、专 

业分工制度和预防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数据审核改错工作机制,市经普 

办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六轮督导检查。加强数据审核机制,确保 

每一张普查表按程序上报,坚持做到三个 100%(入户 100%、数据修改 

普查对象确认 100%、普查对象签字 100%)。三是狠抓业务培训。先后 

举办了全市经济普查方案培训班、数据处理软件培训班和商贸、服务业、 

劳动工资、文化产业、社科文、工业、投资等专业培训班。督促各县(市、 

区)实行分区域、小规模、分重点地进行业务培训。四经普期间,共组 

织 3000 多名普查员深入全市 40763 家企业和 10583 家个体工商户开展 

普查登记,顺利通过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省统计局局长朱慧来咸 

检查和国务院经普办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我市荣获国务院第四次全 

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2、抓实改革攻坚,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初显成效。2019 年 7 月,市 

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 

据真实性的办法》(咸办发〔2019〕4 号),从 17 个方面明确了深化统 

计体制改革和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具体措施,为全市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路径。一是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增 

设统计执法监督科,人员职数配置到位。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 

7 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6 人通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达到 13 人。二是 

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制定《2019 年市统计局深化统计改革项目任务分解 

清单》,明确了改革具体事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间。三是 

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新增入库单位 

现场核查、统计失信联合惩戒、数据质量评估、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责任 

等改革配套制度。 

3、抓实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基础持续巩固提升。一是统一思想, 

提升站位。我们深刻认识到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 

性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应尽义务和行动体现,切实按照中央 

关于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造 

假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将其作为开展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抓紧抓 

实专项整治。二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8 月 30 日,市统计局党组召开 

会议研究制定《全市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 

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 

了专班有序推进、落实到位。三是上下联动,强化统筹。在省统计局和 

市纪委的领导下,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始终协调推进。10 月中旬,市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市统计 

局联合调研督导各地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并形成《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 

实性的调研报告》。11 月 5 日,组织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召 

开专题整治协调会,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房地产和建筑业、商贸服务业领域整治责任和任务进行细化,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参与,积 

极开展自查自纠。9 月下旬,市统计局成立 6 个核查组,党组领导班子 

成员带队,深入乡村和企业,随机到 99 家“四上”企业和新入规企业 

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三是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着眼实 

效,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方式,推动强化监管、健全 

制度,重点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可能。专项整 

治以来,共核查企业 108 家,核减投资数据 2.8 亿元。通过大数据资料 

比对和专业检查,对 2731 家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不 

达标、不达规模以及工商关停、注销的 183 家单位实施了转退库处理。 

完成了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对咸安、通城三季度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对 

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 4 家企业责令区县及时整改,核减相关数据。 

4、抓实分析研究,统计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提高。一是加强预测监 

测分析。紧盯经济运行趋势,围绕重点、热点工作开展调研和分析解读, 

全年组织撰写 51 篇调研报告、统计专报、统计分析,被市领导签批 11 

篇,比上年增加 5 篇。及时解读湖北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结合咸宁 

实际制定《咸宁市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并先后撰写《咸宁 

市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指标简析》《2018 年咸宁市高质量发展分析》等。 

二是强化统计信息解读发布,每月编印一期《咸宁统计月报》,每年编 

辑《咸宁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定期在云上 

咸宁、咸宁日报等媒体宣传咸宁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组织编印了《新 

中国成立 70 周年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深度解读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加强社情民意专项调查。2019 年共完 

成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湖北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2019 年度咸宁市党风廉政建设、2019 年度“一感一度三率一评价”等 8 项民意调查 

任务并形成报告,累计完成 2 万多个成功样本。真正做党委政府的“顺 

风耳”,当人民群众的“传声筒”,传递准确的信息,反映真实的民意。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2019 年部门决算表的八个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9 年经费收入为 1092.67 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880.79 

万元,其他收入为单位自有往来资金(省拨经费)211.88 万元。全年经 

费支出为 1069.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7.64 万元,项目支出 171.71 

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 年经费收入为 1044.41 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853.58 

万元,单位自有往来资金(省拨经费)190.83 万元。全年经费支出为 

1057.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1.61 万元,项目支出 236.02 万元。与2018 年相比,2019 年收入支出均有所增加,具体原因主要是:1.2019 

年单位有新进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省属分局调查项目增多,省 

拨经费增加。 

其中 2019 年财政拨款收入比 2018 年增加 27.21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 88.91 万,其中:邮电费 1.46 

万元、差旅费 6.09 万元、工会经费 2.95 万元、劳务费 2.19 万元等。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5.4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局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资源,减少相关费用。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 年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普查年,我局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购置普查用品。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8.47 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 7.5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0.88 万元。比 2018 年增加 

48.67 万元,主要因为是经普会议、培训等采购服务支出增加。全年购 

置资产和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部登陆资产管理系统。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为 5.6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1.52 万元(接待 21 批次,接待人数 124 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11 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 0 万元,无车 

辆购置行为。我局公务用车编制数为 1 辆,保有量为 1 辆。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为 11.6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3.54 万元(接待 72 批次,接待人数 482 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 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 5.05 万元,因公出国人员 1 人,此次因公 

出国为省统计局统一安排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前往俄罗斯等国开展统计 

调研学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 0 万元,无车辆购置行为。我局公务用 

车编制数为 1 辆,保有量为 1 辆。 

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总体减少了 6.0 万元,减少的原因为: 

一是招待费用减少;二是今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应急保障 

用车 1 辆;单位无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 

(七)2019 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 

目支出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完成各项目 

标及任务。资金总执行率为 97.87%,当年财政拨款执行率为 97.86%, 

其他资金执行率为 97.88%。 

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绩效监控,结合实际,对财政资金 

使用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进行了自评,除预算执行情 

况未达到预期扣 4 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可行性建议未达到预期扣 

1 分,有益于统计数据生产环境的营造未达到预期扣 1 分,自评总计扣 

分 6 分,总计得分 94 分,自评结果为“优”。 

附件:2019 年度咸宁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今年以来,在围绕绩效管理工作中,我局及早谋划、主动作为、严格实施,扎实有序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认真、完整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经过实际调查和科 

学论证后,确定申报项目;目标要细化、量化并做到合理可行。 

(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 

确资金的收支使用规范和支付流程。 

(三)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规定放开监控功能等的使用条件和权限;合理划分考核评分等级和各级 

次费用支付额度,不流于形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9 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2019 年我单位政府性基 

金预算和支出均为 0 万元。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19 年无扶贫资金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 

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 

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 

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 

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 

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 

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2)12340 是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专用号码,是国家统计局为 

规范全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培育民情民意调查品牌,强化民情民意调查的公益性和公信度而特别申请的全国统一号码。可以快速收集人民群 

众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和态度,及时反映百姓的利益诉求。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 

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8)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 

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赁费、燃 

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咸宁市统计局 

2020 年 9 月 23 日


责任编辑:统计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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