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预算01表 | |||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077.27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863.27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077.27 | 人员经费支出 | 733.73 |
经费拨款(补助) | 1077.27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129.54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二、项目支出 | 214.00 | |
上级补助 | 经常性项目 | 214.00 | |
一般债券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本级基金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
上级基金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专项债券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五、事业收入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往来收入 | |||
九、其他收入 | |||
十、融资借款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77.27 | 本年支出合计: | 1077.27 |
八、上年结余(转) | 结转下年 | ||
公共预算结转 | |||
政府基金结转 | |||
其他结余 | |||
收入总计: | 1077.27 | 支出总计 | 1077.27 |
(二)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
小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上级补助 | 一般债券 | |||
* | * | 1 | 6 | 7 | 8 | 9 | 10 |
合计 | 1077.27 | 1077.27 | 1077.27 | ||||
242 | 咸宁市统计局 | 1077.27 | 1077.27 | ||||
242001 | 咸宁市统计局本级 | 1077.27 | 1077.27 | 1077.27 |
(三)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合计 | 1077.27 | 863.27 | 733.73 | 129.54 | 214.00 | 214.00 | |||
242 | 咸宁市统计局 | 1077.27 | 863.27 | 214.00 | 214.00 | ||||
242001 | 咸宁市统计局本级 | 1077.27 | 863.27 | 214.00 | 214.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70.34 | 656.34 | 214.00 | 214.00 | ||||
20105 | 统计信息事务 | 870.34 | 656.34 | 214.00 | 214.00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656.34 | 656.34 | 526.80 | 129.54 |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94.00 | 94.00 | 94.00 |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120.00 | 120.00 | 12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5.73 | 95.7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5.73 | 95.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04 | 73.04 | 73.0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69 | 22.69 | 22.6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6.02 | 36.02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6.02 | 36.0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1.37 | 31.37 | 31.3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66 | 4.66 | 4.6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5.18 | 75.1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5.18 | 75.1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4.51 | 64.51 | 64.5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0.67 | 10.67 | 10.67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077.27 | 一、基本支出 | 863.27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077.27 | 人员支出 | 733.73 |
上级补助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129.54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214.00 | |
本级基金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
上级基金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77.27 | 本年支出合计: | 1077.27 |
收入总计: | 1077.27 | 支出总计 | 1077.27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
* | * | 1 | 2 | 3 | 4 | 5 |
合计 | 1077.27 | 863.27 | 733.73 | 129.54 | 214.00 | |
242 | 咸宁市统计局 | 1077.27 | 863.27 | 733.73 | 129.54 | 214.00 |
242001 | 咸宁市统计局本级 | 1077.27 | 863.27 | 733.73 | 129.54 | 214.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70.34 | 656.34 | 526.80 | 129.54 | 214.00 |
20105 | 统计信息事务 | 870.34 | 656.34 | 526.80 | 129.54 | 214.00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656.34 | 656.34 | 526.80 | 129.54 |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94.00 | 94.00 |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120.00 | 12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5.73 | 95.73 | 95.7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5.73 | 95.73 | 95.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04 | 73.04 | 73.0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69 | 22.69 | 22.6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6.02 | 36.02 | 36.02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6.02 | 36.02 | 36.0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1.37 | 31.37 | 31.3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66 | 4.66 | 4.6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5.18 | 75.18 | 75.1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5.18 | 75.18 | 75.1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4.51 | 64.51 | 64.5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0.67 | 10.67 | 10.67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 | * | 1 |
合计 | 863.27 | |
242 | 咸宁市统计局 | 863.27 |
242001 | 咸宁市统计局本级 | 863.27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27.88 |
30101 | 基本工资 | 145.26 |
30102 | 津贴补贴 | 90.01 |
30103 | 奖金 | 263.74 |
30107 | 绩效工资 | 17.81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3.04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2.69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5.52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4.66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4.51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0.6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9.54 |
30201 | 办公费 | 18.60 |
30206 | 电费 | 9.10 |
30207 | 邮电费 | 3.5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6.40 |
30211 | 差旅费 | 6.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2.5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50 |
30226 | 劳务费 | 3.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2.5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13 |
30229 | 福利费 | 11.41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1.8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1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84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5.84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6.5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50 |
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公务用车购置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预算11表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无 |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级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市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执行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国际、省际、市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省际和市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统计局现有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和区域发展统计科(第一产业统计科)、第二产业统计科、第三产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和统计设计管理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下辖事业单位3个:市经济社会综合调查队(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普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市统计局核定行政编制26名,参公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截止2022年12月,行政编制实有23人,占编不上编“以钱养事”3人,参公编制实有3人,事业编制实有8人;退休人员18人。与2021年相比,我局编制没有变化。2022年因退休在职干部减少5人,因遴选调入和新招录干部6人。
我局下属单位不单独核算,所有经费由市统计局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市统计局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统计职责,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咸宁统计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内容,结合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统计违法问题整改等情况,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专题会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
(二)凝心聚力,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组建咸宁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经费物资保障、“两员”选聘培训、普查宣传、组织实施等,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守正创新,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全面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改革。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服务稳增长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计数据解读,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及时预判预警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四)强化统计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见效,着力保障统计督察开展,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构建依法统计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五)进一步树牢风险意识守住安全底线。
要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紧盯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全力守住安全底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运用信息技术重点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统计舆情监测、应对和处置。
(六)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加强政治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坚持党建带群建,不断提高群团组织建设水平。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为107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077.27万元。
2022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为114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1043.66万元,社保基金拨款预算数为104.68万元。
2023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较2022年减少71.07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改革,社保基金拨款不再在单位账户反映。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077.27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733.73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29.54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214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148.34万元(剔除社保基金支出为1043.66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825.94万元(剔除社保基金支出人员经费支出为721.26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26.41万元,经常性项目196万元。
2023年市统计局部门支出预算数较2022年度增加33.61万元(剔除社保基金支出),增加3.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人员工资略有上涨,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单位部分金额增加,三是2023年为咸宁市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年份,项目经费增加。
2023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收支为1077.27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为1043.66万元,2023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增加33.61万元,增长3.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人员工资略有上涨,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单位部分金额增加,三是2023年为咸宁市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年份,项目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9.54万元,其中:办公费18.6万元,电费9.1万元,邮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6.4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9.13万元,福利费1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0%,比上年增加3.13万元,主要原因办公大楼运行成本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为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2022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41.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4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6.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0.83万元,降低了54.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根据省统计局工作安排,更新升级我局视频会议室设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较大,二是2023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勤俭节约的精神减少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表
2022年1月,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完成原有应急公务用车更换,并在市公车办的指导下,依照有关规定,对原有应急公务用车进行拍卖、处置。同时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完成公车资产下账,处理的收入也按要求上交国库。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保有车辆共有1辆,为应急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市统计局项目支出214万元, 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 4.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单位应急保障用车:指标值=1辆
公车正常运行:指标值 定性指标 正常
安全驾驶率:指标值≥100%
公车出车及时率: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保养、保险及时率: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公车出行安全率:指标值≥100%
保障局日常公务用车:指标值 定性指标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值 定性指标 满意
2.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项目
2023年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18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物业维护管理面积:指标值=2037㎡
办公大楼楼层:指标值=3层
物业服务人员:指标值≥30人
办公大楼房屋维修服务质量:指标值 定性指标 稳定
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率:指标值≤10%
设施设备维保及时率: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保障处理及时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对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的改善:指标值 定性指标 有效提高
办公大楼运行稳定:指标值 定性指标 稳定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业主满意度:指标值≥98%
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
2023年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企业CA证书发放数:指标值≥2500家
内网专线数量:指标值=8条
一套表内网使用人数:指标值≥100人
机房巡检频次:指标值 定性指标 每周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指标值 定性指标 优
网络安全保障度:指标值 定性指标 安全
一套表内网维护稳定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稳定
故障处理及时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统计数据报送稳定:指标值 定性指标 稳定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使用人员满意度:指标值≥90%
4.统计业务专项经费项目
2023年统计业务专项经费项目项目预算34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一套表企业数量:指标值≥2500家
企业入库核查次数:指标值≥12次
企业调研次数:指标值≥30次
数据质量核查:指标值≥4次
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指标值≥5次
统计资料印刷份数:指标值≥1.0万份
统计业务能力保障度:指标值=100%
统计印刷规范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规范
统计数据执法检查及时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数据收集及时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数据发布及时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数据开发及时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统计知识普及率:指标值≥90%
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标值 定性指标 有效提供
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指标值 定性指标 有效提供
统计活动多样性:指标值 定性指标 丰富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指标值≥90%
统计知识普及率:指标值≥90%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市委市政府满意:指标值≥90%
社会公众满意:指标值≥90%
5.社情民意调查项目
2023年社情民意调查项目项目预算6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调查样本充足度:指标值≥100%
完成调查样本:指标值≥90%
分析报告完成率:指标值≥100%
调查录音、数据复核:指标值 定性指标 准确
调查样本符合方案要求:指标值 定性指标 符合
调查结果发布及时: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调查完成及时:指标值 定性指标 及时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提高民意调查知晓度:指标值≥90%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市委市政府满意:指标值≥90%
社会公众满意:指标值≥90%
6.咸宁市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
2023年咸宁市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12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普查基本单位:指标值≥7.5万个
普查个体经营户:指标值≥25万个
基本单位普查登记率:指标值≥99%
数据抽查验收通过率:指标值≥100%
按国家要求完成:指标值 定性指标 完成
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指标值 定性指标 按国家要求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状况:指标值 定性指标 改善宏观调控
各类基本单位个数:指标值 定性指标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各类基本单位结构:指标值 定性指标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指标值 定性指标 全市产业结构趋向科学性
普查知晓率有效提升:指标值 定性指标 有效提升
为社会生态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指标值 定性指标 全市产业结构趋向科学性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政府管理部门满意:指标值≥90%
统计服务对象满意:指标值≥90%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2.三新统计,“三新”是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产业是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包括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业态是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新商业模式,是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健全“三新”统计,更好服务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指示要建立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体系,更好地反映我国“三新”发展情况。
3. 企业一套表,“企业一套表”是指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报表制度,消除不同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调查单位的重复布置和重复统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的统一组织管理和统计资源共享的一种新的统计调查制度。“企业一套表”制度下,统计部门只向企业布置一套统计报表,由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报送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在线审核、查询及汇总处理统计数据。
4.财政专有名词:(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