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2334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
  • 名  称:咸宁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咸宁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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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咸宁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咸宁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咸宁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下达的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宁市统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宁市统计局本级决算和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咸宁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咸宁市统计局(本级)

市统计局现有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和区域发展统计科(第一产业统计科)、第二产业统计科、第三产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和统计设计管理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下辖事业单位3个:市经济社会综合调查队(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市统计局共有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14名(咸宁市经济社会综合调查队6名、咸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5名、咸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3名)。

截止2023年12月,局机关实有在职干部25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22人,占编不上编以钱养事3人;退休干部19人。2023年退休2人,调出1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新进2人。

二级参公单位实有在职干部3人,2023年没有人员变化。

二级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干部9人,2023年通过“招硕引博”新进1人。

我单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核算,所有经费由市统计局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36.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9.51 万元,下降26.5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度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二是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度因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统一工作安排新增视频软件更新、民调电访专家系统等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6.83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9.51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度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二是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度因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统一工作安排新增视频软件更新、民调电访专家系统等项目。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66 万元,占本年收入99.5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6.16 万元,占本年收入0.5%。我单位核算使用的预算收入类科目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预算收入,其中其他预算收入为招硕引博和人才引进挂职干部生活补贴等。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6.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9.51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度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二是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度因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统一工作安排新增视频软件更新、民调电访专家系统等项目。

其中:基本支出864.19 万元,占本年支出76%;项目支出272.64 万元,占本年支出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我单位核算使用的预算支出类科目主要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为咸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专项业务经费、社情民意调查等。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30.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1.43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度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二是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度因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统一工作安排新增视频软件更新、民调电访专家系统等项目。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0.66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1.43 万元,下降25.2%。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度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二是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度因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工作统一安排新增几项视频软件更新等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1.43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度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二是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度因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统一工作安排新增视频软件更新、民调电访专家系统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58万元,占81.3%。主要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2万元,占9.1%。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34.28万元,占3.0 %。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工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 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占6.5%。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6.34万元,支出决算为673.91 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2.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招硕引博新进1名干部,人员经费有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120 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咸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项目经费有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5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2.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 %,比年初预算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运行。截止2023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比年初预算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局、县市区统计局相关人员,主要是开展调研等工作。2023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个,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83万元,降低29.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压缩非必要公务开支,办公经费减少6.6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59万元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4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可量化指标,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常态化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认真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效推进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经逐项对照自评,本部门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等级。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统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套表企业数量2799家,企业入库核查13次,企业调研84次,数据质量核查8次,统计业务知识培训5次,印刷《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信息摘要》、统计法规资料20325份,撰写统计分析材料30余篇,其中有5篇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

2.社情民意调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8.5万元,执行率为97.5%,剩余1.5万元,因市纪委监委安排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调查与省局调查时间重叠,导致该项工作较往年延后。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共开展2023年度群众安全感调查等7个调查,完成调查2.4万个样本,撰写分析报告8篇,整理调查录音3.0万余个。

3.咸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147.8万元,执行数为146.7万元,执行率为99.3%,剩余1.065万元为采购VPN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再行支付(2024年11月前)。主要产出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普查基本单位数65360家,普查个体经营户23.83万户,组织普查业务培训3次,普查工作参与人数3240人,普查试点社区2个,开展普查宣传及《统计法》宣传10余次,印发宣传册9.2万份,普查业务指导40余次,基本单位清查登记率完成10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年度工作任务合理制定项目,制定整体绩效总目标和长期目标,严格资金支出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依法合规使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我单位为招硕引博人员生活补助等。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1.12340是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专用号码,是国家统计局为规范全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培育民情民意调查品牌,强化民情民意调查的公益性和公信度而特别申请的全国统一号码。可以快速收集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和态度,及时反映百姓的利益诉求。

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中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2022年12月1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2024年1月1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咸宁市统计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咸宁市统计局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责任编辑:统计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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