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8541/2021-12503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3日
  • 名  称:2021年市统计局工作要点

2021年市统计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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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统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应统尽统、善统快统,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高标准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统计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统领,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辅导报告、在线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从政治高度和大局层面定位、谋划、推进统计工作。针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倾向和苗头,适时召开统计工作务虚会,适时纠偏矫正,使统计工作不断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需要。促使全局上下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设全系统优良政治生态。(责任领导:夏金平、吴越胜、杨平,责任单位:办公室、支部)

2.一以贯之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检验统计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统计工作正确方向。建立党组会第一个议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的工作流程,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建立党组会议定事项登记督办台账,每季度就工作落实进展进行通报。(责任领导:夏金平、吴越胜,责任单位:办公室)

3.一以贯之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作为班子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2次。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开展廉政宣传、警示教育和风险排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做好党史教育。(责任领导:夏金平、吴越胜,责任单位:办公室、支部)

4.积极做好国家对湖北的统计督察,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国家对湖北的统计督察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督察工作准备,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工作要求和动态情况,积极做好配合服务督察工作,实事求是反映全市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督办,对照统计督察的每项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统计工作水平。(责任领导:夏金平、杨平,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科、有关科室)

5.将扎实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政治担当的具体体现,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细。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夏金平同志负总责。针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清单,强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提出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执行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责任领导:夏金平、吴越胜,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科、有关科室)

二、强化统计监督,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6.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贯彻,对照中央《意见》的具体要求逐条抓好落实。(责任领导:夏金平、杨平,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科)

7.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做好 “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工作。(责任领导:杨平、吴越胜,责任单位:执法科、综合科)

8.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按照《湖北省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控责任图》,落实数据质量全程管控各环节责任。各专业、普查中心认真做好新进单位审核入库,加强名录库管理,做到新入“四上”库企业全面核查。加强一套表平台报送即时监控,对数据异动及时进行查询。认真落实《咸宁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坚持统计数据质量月度、季度评估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完善地区数据协调性评估方法,按季度做好县市数据协调性评估工作。(责任领导:夏金平、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咸宁调查监测分局、综合调查队、普查中心、民调中心)

9.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培训,加强全市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执法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领导:杨平,责任单位:执法科)

10.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方法。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方法,完成核算、工业、能源、农村、投资、贸经、人口、社科、服务业、城市年报、基本单位等统计数据生产。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数据审核、评估、汇总、公布及资料开发、总结表彰等工作。(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执法科、各专业科室、普查中心)

三、突出精准高效,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1.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每月《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及时发布全市统计公报,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服务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制定市统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办一批实事、具体事。(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综合科、有关科室、咸宁调查监测分局)

12.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围绕市委目标定位和 “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加强进度分析、专题研究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综合科、各专业科室、咸宁调查监测分局)

13.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监测。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妇女儿童统计监测,做好全市文化产业、大健康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等统计监测。(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

14.配合完成各项考核评价,认真做好社情民意调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州党政领导责任目标考核、县域经济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含小康监测)考核评价和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审核、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根据需要对各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进行完善,协助做好有关考核评价的测算。认真做好群众安全感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调查、以及省、市直有关部门委托的调查,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社情民意。(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各专业科室)

四、适应形势需求,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15.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深入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县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积极推进民营经济、文化产业、大健康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积极开展数字经济增加值等核算方法的研究。(责任领导:吴越胜,责任单位:综合科)

16.做好各专业统计改革。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建立健全大健康产业统计制度,开展农业相关产业核算,做好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投资月度监测,推进服务零售额测算试点,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做好三甲医院和规下服务业纳入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加强新兴服务业统计,探索派生性服务业单位的划分,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点,推进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积极配合调查总队做好国家局部署的劳动力调查工作。开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计监测评价,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客观反映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成效。(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普查中心)

17.积极探索统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现代信息技术的统计运用。探索部门统计数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全面、准确、及时报送资料的工作。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负担。建立健全部门统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构建政府统计信息共享平台。规范部门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应用,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考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统计改革中带有全局性、重点性问题。积极探索统计工作应用大数据的新模式,推动大数据在专业统计和名录库建设全流程、多环节的深度应用。(责任领导:杨平,责任单位:执法科、各有关科室)

五、加强统计治理,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8.加强县乡统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县乡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县乡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修订完善县乡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县乡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建设。(责任领导:杨平,责任单位:执法科)

19.加强“四上”企业统计管理。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管理和业务指导。继续开展“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针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实施“‘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建设年”工程,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责任领导:杨平,责任单位:执法科、各专业科室)

20.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使用安全。按省统计局的要求完成改造视频会议系统,确保全市统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安全顺畅运行。(责任领导:吴越胜,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机关运转高效规范。

21.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党员干部下社区工作。抓好机关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执行省、市、区防指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局机关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做好包保社区工作,落实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机制。(责任领导:吴越胜、杨平,责任单位:办公室、支部)

22.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措施,持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公文处理“五张表”制度,进一步精简局机关发文和开会数量,提高办文办会质量。举办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差错分析会,提高工标准。制订机关微信、QQ工作群管理办法,规范线上工作管理。(责任领导:吴越胜,责任单位:办公室)

2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十五”统计发展规划。继续实行统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干部全年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2次。局领导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对重点工作调研要形成调查报告。各专业每半年召开1次企业、基层人员座谈会,听取企业、基层对统计数据质量和经济形势的意见建议。(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专业科室)

24.严格规范机关管理,狠抓工作考核督办。严肃工作纪律,机关纪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纪律暗访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各项审批,办公室按规定做好干部请休假、因私出国(境)等审批。加强保密工作,办公室每半年开展一次保密检查。履行部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机关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和综治联系点工作,全力支持联系点的现代化治理。做好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科学编制预算,规范执行预算,严格财务审批和招标采购,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对照档案复审要求做好档案管理的日常维护。提升老干工作精细化水平,加强老干部政治思想教育,落实老干部政策。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对标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全年重点统计工作,制定机关各处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开展各科室述职述廉述党建活动。(责任领导:夏金平、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办公室)

25.继续做好驻点村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241户脱贫户的跟踪扶持,防止返贫。认真落实中央“四个不摘”政策,继续加大对对口村的帮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衔接,进一步完善驻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环境整治。(责任领导:吴越胜,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


责任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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