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34111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 名  称:2022年咸宁市综合核算工作计划

2022年咸宁市综合核算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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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业务

综合核算科对接省局综合处、核算处、社会科技处等三个处室,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计服务

1.对外发布统计信息。一是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二是对外宣传和发布月度经济形势、年度统计公报;三是提供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四是编印《统计信息摘要》。

3.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服务。一是按照市委信息室和市政府综合信息办公室的要求和约稿通知,及时组织政务信息的编写和报送;二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统计服务(包括核对重要材料,随时提供统计数据)。

4.组织统计开放日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县市区活动;二是撰写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市级统计开放日活动。

(二)核算

1.GDP核算。一是全市GDP季度、年度核算的基础资料收集、核对工作;二是统一核算县市区季度、年度GDP。

2.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一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和民营企业增加值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二是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目前省局仅在5个市州试点)。

(三)文化产业统计

1.文化产业单位认定。一是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审核、申报;二是文化产业经济指标的汇总和分析。

2.督办和调研。一是每季度联合市委宣传部发布县市区文化产业情况;二是指导、调研基层文化产业情况。

(四)线上统计信息咨询

实时监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行政审批平台上的统计舆情,受理12345、政务网平台咨询。

(五)各类考核工作

一是市直和县市区年度综合考评主要经济考核指标的收集报送;二是项目拉练的考核计分、交流材料准备工作;三是高质量考评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亮点

1.2020年年度和季度GDP核算经验在全省推广。2020年全市年度和季度GDP核算结果差距较小,县市区GDP总量和增速与全市完全衔接,年度和季度基础数据匹配性和协调性较好。

2.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先后签订并全面落实了保密、安全、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做到安全传输、使用涉密数据,依法及时公开统计信息。

3.组织编写建党百年咸宁市经济发展成就汇编材料。组织相关专业编写庆祝建党百年咸宁市经济发展成就文稿,在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宁进行连续刊登发表9篇,在咸宁日报上刊登1篇。同时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和图表汇编成册《建党百年 咸宁成就》,以全面反映建党百年咸宁市经济发展成就。

4.组织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深度开发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组织相关专业编写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统计分析汇编《咸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析解读 报告汇编》 。

5.加大宣传力度。以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组织拍摄反映咸宁市统计工作的短视频《统计心向党 奋进新征》,同时组织崇阳、通城两县一起参加全省短视频大赛,获得优秀奖。

6.完成纪录小康工程数据收集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全面收集、整理1978年以来反映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52个大类指标数据,高效率完成数据报送及新闻宣传工作。

7.提高线上统计服务质量。实时监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行政审批平台上的统计舆情,及时回复社会公众咨询着眼满足社会公众统计需求诉求,受理12345、政务网平台咨询15件,回复群众来电咨询200余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重点

8.完成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派生产业增加值的核算工作。一是完成县市区2020年度和2021季度GDP核算工作。二是修订并完善县市区2021季度GDP评估方法;三是完成设计程序并完成2018年和2019年全市大健康分行业大类增加值测算工作;四是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和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工作。

9.按时发布月、年度统计产品。一是发布202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二是编印2021年《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等统计出版物;三是编印2021年月度统计月报;四是定期在外网发布月度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

10.完成各类考核工作。一是制定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2020年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方案,收集并整理数据如期完成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十三五”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测算工作。二是完成项目拉练的考核计分、交流材料准备工作;三是完成2020年复工复产考核及迎检材料准备工作;四是完成2020年度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经济考核指标的收集报送工作。

11.完成文化产业年、季报工作。一是按时间节点做好年、季度规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实认定工作;二是撰写文化产业统计分析3篇,通报4篇,参与全市文化产业“十四五”规划编制;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和调研督导。与市委宣传部、文旅局、招商局一起对县市区文化产业工作进行调研和业务指导,撰写南三县“2021年咸宁市公共文化建设统计工作督查报告”和“2021年咸宁市公共文化建设报告”。

12. 圆满完成学党史工作。一是编写的数说咸宁相关做法在党史学习第二轮巡查工作汇报会上被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张士军同志表扬;二是撰写的4篇信息被市学教办采用,其中2篇为专刊。

(三)困难和问题

1.专业资料共享不及时。部分专业数据的详细汇总资料和分析不能及时共享,统计分析的质量不高。

2.专题调研文章少。到基层和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少,有分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少。

三、2022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重点工作

1.做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一是做好全市2021年度 GDP基础资料的衔接。调研县市区年报情况,加强对GDP的业务指导;2月20日前对接专业科室人员,商讨如何做好年报工作;对县市区GDP分管领导和核算人员进行年报培训;在一套表上设计重点行业增加值查询模板,快速了解相关县市区和行业年报报送情况。二是做好县市区2020-2022年季度和年度的GDP核算。调研并研究县市区现有季度GDP核算方案,向省局提出核算建议;按照省局方案编制程序完成对县市区的季度和年度统一核算工作,保证各县市区汇总数和全市在总量、增速和结构方面衔接。三是继续摸索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进一步完善2021年县市区文化产业增加值统一核算工作;探索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并加以规范,在省统计局对市州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出台之前,形成操作性和推广性强、基础数据收集方便的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

2.做好综合和核算培训工作。由于近期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员变动较大,为提高县市区统计局专业人员核算和综合分析能力,将重点对县市区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是对县市区分管核算的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GDP年报和季报方法培训;二是对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GDP基本知识培训;三是对县市区统计局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写作培训。

3.做好专题调研工作。一是对相关市州进行专题调研。通过横向比较咸宁发展的优势和劣势,为市领导决策提供统计服务;二是对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开展一次深度经济形势调研。以社科联课题为抓手,开展深度调研,撰写高质量的专题分析,同时提升科室人员的统计分析和写作水平。

(二)创新工作

1.做好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由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由发改部门牵头,统计部门配合。因此综合科将按照局领导安排,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2.编印《统计信息摘要》。2022年,我们在每周向市政府办报送信息摘要的同时,整理相关重要信息,编印成两个版本刊物,一份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一份在局内网刊发。

(三)常规工作

1.及时提供常规统计产品。一是每月下旬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两办”报送分市州和县市区主要数据,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提供《咸宁统计月报》,在市统计局内网及政府网发布月度统计数据及主要指标的月度走势图,向市大数据资源共享中心报送月度统计数据。二是发布年度统计产品。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21年《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等统计出版物。

2.做好统计舆情监测和应对。实时监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行政审批平台上的统计舆情,及时回应公众对统计信息需求。做好咸宁市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咸宁市综合统一受理平台、咸宁市行政审批统一受理平台的网络维护工作。

3.全力办好统计开放日。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部署,积极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做好全程活动方案和做细现场活动方案。

4.做好文化产业专业。一是按时间节点做好年、季度规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实认定工作;二是撰写文化产业数据审核汇总和统计分析。

5.做好其它临时性工作。一是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二是按照市委信息室和市政府综合信息办公室的要求和约稿通知,及时组织政务信息的编写。三是及时完成部门需配合的各项工作(加工、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撰写部门所需材料素材,核对并回复部门征求意见稿等);四是协调配合其他科室完成任务。

综合科    

2022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统计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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