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咸宁市统计局涉企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4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截止征集结束时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已采纳,即“为便于统计执法检查核查工作,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行为,阻碍统计检查调查行为,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等行为’等三种有较强主观违法行为,不宜纳入‘四张清单’。”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核。
咸宁市统计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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