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以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一是领导带头学。提请市委、市政府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3月6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市长杨军先后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
二是内部系统学。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
指示批示精神,要求统计干部认真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市统计局2024年第4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文件;邀请法律顾问讲解《行政复议法》。全市统计系统已组织学习20余次,累计参学人员达到300余人次。10月29日,市统计局在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以“高站位高标准高效能抓督察整改,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为题作交流发言。三是“关键少数”学。6月13-14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邀请湖北省统计局7位统计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并组织学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开展研讨交流。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5月8日,市委党校2024年春季主体班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专题讲座。11月12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海莲受邀为咸宁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200余名学员作《走进统计 了解统计 掌握统计 用高质量统计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专题辅导报告。
(二)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切实完成好整改任务。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把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统计督察反馈的每个问题作为政治检验的“必答题”,坚决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加强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安排部署统计系统整改工作任务。抽调专业人员组建调研指导小组赴县市区针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三是压实整改责任。针对督察反馈5个方面15个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成18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要求,清单式、闭环式抓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6月底,已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建立健全统计法规制度,推进统计治理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认真落实《咸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各县(市、区)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二是加强源头工作治理。5月14日,印发《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做法和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自查自纠的通知》,对26家市直有关单位以及6个县(市、区)开展全面清查,有效净化了统计工作环境。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并印发《统计数据对外提供管理办法》《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制度》等制度,从制度机制层面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四)加强各类监督协同贯通,不断完善法治监督机制。一是加强与巡察监督的联动。将统计监督纳入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参与市委巡察组对5家市直单位开展统计专项检查,提出10余条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与审计监督的协同。出台《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实施办法》,做到与审计监督信息共享、结果共用。
(五)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领导带头守法用法。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陈海莲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嵌入式普法,将法治宣传工作贯穿于工作调研、数据核查、统计执法等日常工作过程中,形成普法工作常态化。三是开展多样化宣传。在统计开放日活动中深入企业和乡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座谈等形式加大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在政府网站专栏宣传《统计法》,通过《法治热线》等宣传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的关注度。
(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统水平。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锻炼。组织7人参加4月全省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选派执法骨干20人次参加全省统计执法检查。推荐4名新入职的公务员到省局参加专题培训,召开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暨案卷交叉评查会,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素养。二是建立统计执法与各专业在人员选派、统计数据认定、执法案卷审查、结果应用协作配合机制。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与各专业协同配合的通知》,建立健全信息贯通共享机制、统计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数据评估预警等机制。三是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举办新修改《统计法》暨统计业务专题培训班,提升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2025年工作谋划及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法治宣传中的薄弱点。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和有重点地对不同群体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提升大家的法纪意识。
(二)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制定法治培训计划,提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升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深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织密监督网络,构建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统计监督新格局。
咸宁市统计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