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现将上半年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
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兄弟城市的对比分析。统计分析《从数据看咸宁市和黄石市经济差异》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城市的交流。4月25日,黄石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到咸宁交流文化产业工作。市统计局作了关于咸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基础工作和依法统计情况的交流发言。
二、做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统计监测服务
为做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监测服务职能,上半年,我局组织专业科室每月开展“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等能源报表的监测、查询、汇总、分析工作;及时收集数据开展全社会能耗核算工作,对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能源消费增量目标进行预测预警;按照市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提供相关能源统计数据。
三、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用心用情做好志愿服务。一是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文笔路社区和书台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垃圾分类、光盘行动、清理楼道垃圾、铲除牛皮癣和国家反诈骗APP宣传。今年上半年,我局集中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28次,下沉党员198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开展“万人洁城”和文明值守。每周五下午安排志愿者在“天兆1965”路段开展“万人洁城”活动,清理沿线路面垃圾和烟头,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维护公交车站乘车秩序,累计安排志愿者246人次开展32次“万人洁城”活动。三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从3月31日起每天安排1-2名干部下沉文笔路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选派周彪、胡大利、黄志鹏等11名党员脱产参与市防指高速卡口防疫值守。
(二)按时完成网申材料报送。按照创文《2022年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体系网上申报工作责任清单》要求,明确了我局2项部门评价网申材料任务,已安排专业科室对接省局。每周、每月按时报送我局开展创文活动相关资料。目前已报送24次。
(三)抓实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时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宣讲。6月29日,7月1日,7月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海莲先后在局机关、局党组和书台社区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时重要讲话精神。“七一”期间,局党组班子成员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在机关、农村、基层单位开展精神宣讲。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深入学习,确保入脑入心。
(四)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市动员会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调整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高效有序推进实践活动。二是推动全员下沉。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迅速下沉基层察民情,带动全局党员干部下沉130人次。组织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全局34名党员干部结对包保尚城国际、劲风大厦、和谐小区385户870名居民,开展全覆盖走访,做到“六个清楚”。三是切实为民解难。结合统计特色制定“五个一”活动方案,通过体验式、沉浸式调研,换位感受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共查找各类问题43个,现场解决19个,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24个。确定问题清单5个,纳入任务清单5个,切实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五)开展创文公益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机关内部公益广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文明城市创建等主题,设计制作一批专题公益广告展板;建立机关公益广告审核和定期更新工作机制,发挥公益广告思想政治教育和营造文明和谐氛围作用。
四、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牢牢把握统计部门政治机关定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大力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按照行动快、切口准、措施细、作风实的要求,结合统计职能和服务对象,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二是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机制,完善党组会议工作规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脉经济走势,深化监测预警,有效发挥职能。上好理论学习必修课,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10次,中心组学习11次。三是坚决扛起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用好“第一种形态” ,做实干部日常监督。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我局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恳请在主要经济指标上给予精准指导”的建议,从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加强服务力度三个方面对代表的建议进行认真落实,5月27日,已将落实情况函告给相关部门。
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民主监督。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对外征求意见、公示。制定的《咸宁市统计局涉企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决策预公开”栏目上,发布征求意见稿、文件及其解读。二是执法检查工作对外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上,发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通知。三是将各项统计工作对外公布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应栏目上发布或公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预决算报告、2021年统计公报、2021年统计年鉴、2022年统计月报以及人事信息等,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选人用人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及统计调查制度等。
六、打造清廉机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怀远虑、居安思危,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科学决策、慎重用权
今年,我局围绕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一是推进机关治理制度创新。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重点工作督办、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干部平时考核、外出和请休假等制度,逐步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能力。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和统计业务培训,开展干部统计知识、政策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做好日常督导检查,强化干部工作日志和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着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三是着力强化服务能力建设。认真细致做好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全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转。继续做好文明创建、疫情防控、平安建设、驻村帮扶、统一战线、老干部和群团组织等各项工作。
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立足统计职能职责,提供统计服务。一是及时发布《咸宁统计年鉴2021》、2022年分月统计月报等数据资料,为广大市场主体在咸生产经营及来咸投资入驻等市场行为决策提供高效统计服务。二是为地方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今年以来,共撰写统计调研分析23篇,统计专报5篇,其中8篇统计分析得到市领导签批。三是发挥统计监测职能。积极提供营商环境评价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为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工作,市统计局及时提供“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R&D研究经费总额及其占GDP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R&D研究经费的比重”“咸宁市循环经济数据资料”等年度考核资料。
(二)推进依法治统,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氛围。建立《咸宁市统计局涉企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明确了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等四项处罚事项、适用情形以及配套监管措施,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开展清理工作。今年4月,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市统计局联合市司法局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专项清理活动。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抓好“八五”普法
上半年,市统计局党组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持开展各项法治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在局重大行政事务中,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咸宁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2022年市统计局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要点》《2022年度咸宁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规划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加强《监督意见》学习。组织全市学习《监督意见》100多次,3000多人参加学习。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邀请市局法律顾问举办“民法典与“三农”问题”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观看民法典网络公开课等。组织开展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